中評社快評/國務院8月3日宣布取消港澳及台灣民眾在大陸就業的許可審核,不再需要辦理專門的“台港澳人員就業證”。國台辦發言人馬曉光8日表示,接下來將盡快公布台灣居民在大陸就業的配套政策措施。
根據發布,國務院取消就業事前審批制度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將在發布之日起廿個工作日內(八月卅日以前)公布配套措施,加強事中、事後監管,並加強宣傳解讀、確保落實到位。
過去,台灣年輕人初出茅廬闖大陸,如無一證在手,隨時變成打“黑工”。2005年大陸發布《關於建立勞動用工備案制度的通知》,要求任何包括港澳台在內的境外人士如在大陸獲聘,聘用的僱主須向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提交文件,申請辦理“台港澳人員就業證”。
相關審批取消後,台灣同胞在大陸學習、創業、就業、生活與大陸同胞享有同等待遇,將更便利台灣同胞在大陸就業,吸引更多台灣人士到大陸尋找發展機會。
我們認為,此一政策既有象徵意義,也有實際效用,能更刺激台灣人士西進大陸工作的意欲,有助凝聚台人對大陸的向心力。從今以後,台灣民眾可以跟大陸民眾一樣,隨意到大陸任何一個地方工作生活。
馬曉光8日特別就取消台灣同胞大陸就業審核一事作出公布和說明,足見大陸對台部門對此一政策的重視。兩年多來兩岸關係複雜嚴峻,大陸推動兩岸融合發展堅定不移,這將有助彼此互動與整合的繼續深化。兩岸融合,是化解敵意對抗的最佳路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