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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老服務領域迎來“無死角”監管
http://www.CRNTT.tw   2021-01-07 09:02:16
  中評社北京1月7日電/引子:近日,國新辦舉行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介紹《關於建立健全養老服務綜合監管制度促進養老服務高質量發展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有關情況。《意見》是我國養老服務領域第一份以監管為主題、促進高質量發展的文件,對於“監管什麼、誰來監管、怎麼監管”這些問題,都給出了明確答案。本期思與辨就該問題進行討論。

  主持人:王玥

  嘉 賓:匡賢明(中國<海南>改革發展研究院經濟研究所所長)

  臧建文(財稅學者、河北金融學院講師)

  張敬偉(中國人民大學重陽金融研究院客座研究員)

  構建健康發展和有序監管的養老服務新體系

  主持人:《意見》在養老服務監管方面有哪些創新?

  匡賢明:《意見》具有重要的創新性。第一,明確了監管的基本框架。《意見》主要圍繞“監管什麼、誰來監管、怎麼監管”這三個核心問題提出了新型監管框架。

  第二,突出了事中事後監管。三個問題都是在行業高度開放的背景下提出的。《意見》提出的養老服務監管,都是在事中事後環節開展的。第三,突出了系統性。此次《意見》的亮點在於明確了各個部門的監管職能,把重心放在健全各部門協調配合機制上,構建違法線索互聯、監管標準互通、處理結果互認的系統監管體系。

  臧建文:《意見》的出台,標誌著政府職能部門的管理側重逐步轉變至事中、事後的配套監管,這是政府職能部門在養老服務管理方面的一次創新實踐,也是養老服務監管部門落實中央政府“放管服”改革的具體體現,彰顯了市場經濟條件下對無數市場主體而言的“法無禁止則可為”、對掌握行政權力的職能部門而言的“法無授權則禁止”的原則精神,有助於激發養老服務產業的市場主體活力,促使養老行業相關服務及產品的多元化。

  張敬偉:《意見》契合高質量發展的新理念,可謂來得及時。一是創新養老監管制度,提高養老服務質量,優化養老供給側改革。二是補足制度短板,搭建起監管制度完善的新監管體系。《意見》之前,中央和地方出台了不少鼓勵養老服務的文件,使養老服務漸成規模。但規模效應需要系統性的制度支持,更需完善的監管措施跟進加持。《意見》補上了監管短板,完善了制度架構,構建健康發展和有序監管的養老服務新體系。三是通過機制和措施創新,不僅著力搭建一個多部門齊抓共管的新機制,而且也提出了一系列新的監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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