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0月9日電/“研究生院擬取消鄭某等69名研究生入學資格,現將名單公示如下。如有異議,請在公示期工作日內聯繫研究生培養辦公室……”
9月29日,湖南大學研究生院的一則公示引起社會各界關注。這則公示稱,有部分研究生新生因出國、工作等個人原因申請放棄入學資格,另有少數新生逾期未報到,共計69人,湖南大學研究生院擬將取消這69名2019級研究生入學資格。
湖南大學69名准研究生被錄取後,緣何會放棄入學資格?我國的法律法規又是如何看待這種“錄而不讀”行為?
准研究生錄而不讀
高校公示引起關注
8月24日至25日是湖南大學2019級研究生入學報到的時間。可報到時間過去了幾周,卻還有69名研究生新生未到學校報到。
位於湖南省會長沙的湖南大學,校區坐落在湘江之濱、岳麓山下,享有“千年學府,百年名校”之譽。
湖南大學的官網介紹,湖南大學是教育部直屬全國重點大學、國家“211工程”“985工程”重點建設高校、國家“世界一流大學”建設高校。學校擁有博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27個、博士專業學位授權1個、碩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36個、碩士專業學位授權20個。
然而,就是這樣一所全國重點高校,今年錄取的研究生新生中卻有69名研究生新生放棄了就讀機會。9月29日,湖南大學研究生院發布公示,稱擬取消這69名研究生的入學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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