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2月20日電/據中國經濟網報道,近日,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擬發布《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廢止和修改部分規章的決定(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決定》),取消中資銀行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外資持股比例限制,實施內外資一致股權投資比例規則,持續推進外資投資便利化。
《決定》主要包括以下四個方面內容:一是廢止《境外金融機構投資入股中資金融機構管理辦法》。遵循國民待遇原則,不對外資入股中資金融機構作單獨規定,中外資適用統一的市場准入和行政許可辦法。二是取消《中國銀監會中資商業銀行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中國銀監會農村中小金融機構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和《中國銀監會非銀行金融機構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對外資入股中資銀行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股比限制。三是明確外資入股的中資銀行監管屬性和法律適用問題。按照中外資同等對待的原則,明確境外金融機構投資入股中資商業銀行和農村中小金融機構的,按入股時該機構的類型實施監督管理,不因外資入股調整銀行的機構類型。四是明確境外金融機構投資入股中資銀行,除需符合相關金融審慎監管規定外,還應遵守我國關於外國投資者在中國境內投資的基礎性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