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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婚法案初審通過 綠委:父母名詞不會消失
http://www.CRNTT.tw   2016-12-26 16:52:40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通過同性婚相關法案後,召委尤美女受訪。(中評社 張嘉文攝)
  中評社台北12月26日電(記者 張嘉文)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天中午初審通過“審查會版”《民法》修正草案,新增“同性婚約,應由雙方當事人自行訂定”,草案並且明定同性之婚姻當事人,平等適用本法及其他法規所定關於夫妻、配偶之規定。全案須經由朝野協商。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天上午併案審查民進黨立委尤美女、蔡易餘、國民黨立委許毓仁、時代力量黨團所提民法親屬編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與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5個修法版本,再加上時代力量黨團擬具“家事事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合計6個版本。

  擔任今天審查會主席的尤美女會後受訪表示,“審查會”版本是整合許毓仁、時代力量黨團與尤美女版本,以後沒有所謂“尤美女版”,只有“審查會版”;另外蔡易餘的版本是在民法訂專章審查則獨立審查,因此,委員會將審查會版與蔡易餘修正版,兩個版本送出委員會,時代力量黨團所提“家事事件法修正草案”不予採納,全案仍須朝野協商。

  尤美女說,會中並通過附帶決議,105年12月26日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初審通過的條文,在明年啟動朝野協商之前,如有任何其他相關版本的法律提案,也將併案協商。

  尤美女強調,絕不會出現從此以後沒有“夫妻”、“父母”、“子女”等稱謂,草案中有關名稱全部都不予採納,新增“同性婚約,由雙方當事人自行訂定”條文,權利義務、親屬關係、撫養監護及繼承都是平等適用與享有,請大家放心“這樣一個法不會改變現在任何異性戀婚姻”。

  尤美女說,距離法案三讀還有半年時間,呼籲社會各界把握黃金6個月時間多溝通,讓社會更加理解,“恐懼來自誤會,誤會來自不理解與錯誤資訊,台灣最美的風景是人,不要把這樣的寶貴價值毀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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