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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積電獲核定“國防”工業 員工符條件可緩召
http://www.CRNTT.tw   2022-03-09 10:01:49
台積電新竹總部。(中評社 資料照)
  中評社台北3月9日電/台軍方推動14天新制教育召集,被封為“史上最硬教召”首梯人員3月5日報到。外傳台積電員工為緩召對象。台國防部指出,台積電為國防部所核定的“國防”工業機構,員工必須具備已服完兵役並具後備軍人身分,且在公司待一年等條件後,由台積電向軍方申請緩召。

  台媒報道,有民眾關切在台積電上班是否不用接受教育召集,全民防衛動員署動員管理處長俞文鎮少將昨天上午在台國防部記者會上表示,台積電的確是台國防部所核定的“國防”工業機構,因此若員工收到教召令,首先必須具備已完成服兵役並有後備軍人身份、且待在公司滿一年等條件後,由台積電向國防部申請緩召。

  國防部官員也說明,14天新制教召,有6類人員可申請緩召,包括台積電員工。台積電員工屬第二類,現任“國防”工業之專門技術員工。

  《兵役法》第41條第1項及後備軍人緩召作業規定,有以下情形者得予緩召,符合這6項情形者即可申請緩召。
 
  1.醫療證明不堪負作戰任務者。2.核定現任“國防”工業之專門技術員工。3.具後備軍人身份,任教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含專科學校五年制前三年)一年以上之現職專任教師。4.負家庭生計主要責任者。5.該後備軍人無兄弟姊妹,而其父或母已年逾60歲或死亡者。6.犯最重本刑為有期徒刑以上之罪在追訴中者,或犯罪判刑在執行中者。

  《兵役法》第41條第2項規定,現任“國防工業擔任專門技術員”、“高中以下學校任教1年的老師”或“生病無法作戰的人”可以申請緩召或免召。

  規定中提及的“國防工業”,包含國防部及所屬機關直接經辦之軍需工業”、國防部軍需工業動員計畫中之公民營工業”、“承攬國防部及所屬機關軍事工程之公民營工業”、“維持國防所需之動力機構”、“維持國防所需之資源開發、提鍊機構”、“國防及民生所需之重要給水機構”、“全民防衛動員所需戰時重要生產事業”。符合上述資格者,必須要在該機構中任職滿1年,且職位是負責專門技術,他人沒有辦法替代,才可以申請免召或緩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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