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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融合發展:內涵與作用、困境與路徑
http://www.CRNTT.tw   2018-02-18 00:29:53
兩岸融合發展,要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雙向融合與一體化發展格局。
  中評社╱題:“兩岸融合發展:內涵與作用、困境與路徑” 作者:唐永紅(廈門),廈門大學台灣研究中心副主任、教授

  作者指出,兩岸融合發展在內容方面包括兩岸經濟融合發展、兩岸社會(文化)融合發展、兩岸政治(安全)融合發展,目標在於形成休戚相關的兩岸命運共同體,包括利益攸關的經濟共同體、相互認同的社會(文化)共同體、互信包容的政治(安全)共同體。

  一、推進兩岸融合發展的意義與必要性

  中國共產黨十九大報告指出,“解決台灣問題、實現祖國完全統一,是全體中華兒女共同願望,是中華民族根本利益所在”;“實現祖國完全統一,是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必然要求”。這不僅是大陸對台工作根本目標(實現國家統一)的再次宣示,而且在闡明國家統一與民族復興的關係中明確了實現國家統一的時間與進程,實際上是在實現民族復興過程中把國家統一這一重大任務提上了議事日程,要求在實現民族復興的過程中實現國家統一。在復興中統一,在統一中復興。這是中國共產黨十九大報告對新時代中國大陸對台工作與發展兩岸關係的根本目標的辯證要求。

  考慮到以和平方式實現兩岸統一最符合中華民族的整體利益,中國共產黨十九大報告強調“必須繼續堅持‘和平統一、一國兩制’方針”, 並明確要求新時代大陸對台工作與發展兩岸關係的主要任務就是要在“一個中國原則”的政治基礎上,“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推進祖國和平統一進程”。這再次闡明了和平發展與和平統一的關係,顯然是要求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必須在“一個中國原則”的政治基礎上加以推動,並強調和平發展要為和平統一積極創造條件,而不能為了和平發展而和平發展。

  理論上,和平發展並不必然會和平統一,和平發展既可能和平統一也可能和平分裂,端看如何和平發展;和平發展邁向和平統一,需要雙方都有共同的意願與相向而行的行動,需要建構國家認同。而現實中,當前的台灣社會顯然沒有這一意願與行動,其政治體系、教育體系與輿論體系基本上是基於“兩岸兩國”的定位在運作,明顯消減了兩岸和平發展與合作交流對國家認同與兩岸統一的促進作用。因此,現階段不能誇大和平發展、合作交流在國家認同建構與兩岸統一中的作用,不能為了和平發展而和平發展、為了合作交流而合作交流,更要避免和平發展為和平統一設置障礙。

  實踐中,要通過和平發展實現和平統一,需要增強兩岸民眾對兩岸和平統一的意願。這就需要兩岸雙方在和平發展過程中自始至終基於“兩岸一國”的立場,秉持共同的意願,採取有助於共同利益培養、國家認同建構的行動, 從而發揮和平發展對和平統一的促進作用。因此,不僅需要在“一個中國原則”的政治基礎上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發展,而且需要通過兩岸融合發展,形成休戚與共的兩岸命運共同體,以有助於增進兩岸共同利益與國家認同,在經濟基礎與意識形態等方面為兩岸和平統一創造條件,進而有助於兩岸關係和平發展邁向和平統一。

  二、兩岸融合發展的內涵、目標與功能

  理論而言,兩岸融合發展在內容方面大致包括兩岸經濟融合發展、兩岸社會(文化)融合發展、兩岸政治(安全)融合發展等廣泛領域;在目標方面要形成休戚與共的兩岸命運共同體,包括形成利益攸關的經濟共同體、相互認同的社會(文化)共同體、互信包容的政治(安全)共同體,以實現兩岸一體化,包括實現兩岸經濟一體化、社會(文化)一體化、政治(安全)一體化;在功能方面包括構建兩岸命運共同體的經濟利益紐帶、精神文化紐帶、政治共識紐帶,為兩岸和平統一奠定堅實的經濟基礎、思想基礎、政治基礎。

  兩岸經濟融合發展,就是要使兩岸經濟體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相互依賴與一體化發展格局,形成利益攸關的“兩岸經濟共同體”,實現兩岸經濟一體化,構建起兩岸命運共同體的經濟利益紐帶,為兩岸和平統一奠定堅實的經濟基礎。

  兩岸社會(文化)融合發展,就是要在兩岸民眾中建立起擁有“我群”觀念的整合形態(認識論共同體),形成相互認同的“兩岸社會(文化)共同體”,實現兩岸社會(文化)一體化,構建起兩岸命運共同體的精神文化紐帶,為兩岸和平統一奠定堅實的思想基礎。

  兩岸政治(安全)融合發展,就是要通過兩岸政治交流合作與融合發展,在兩岸之間形成關於和平與安全的共識及其合作機制與組織,形成互信包容的“兩岸政治(安全)共同體”,實現兩岸社會政治(安全)一體化,構建起兩岸命運共同體的政治共識紐帶,為兩岸和平統一奠定堅實的政治基礎。

  顯然,兩岸融合發展內涵各部分之間存在辯證的互動關係。

  首先,兩岸經濟融合發展是兩岸社會(文化)融合發展、兩岸政治(安全)融合發展的基礎與先導。經濟融合發展形成的兩岸共同利益的不斷增加,有助於社會(文化)融合發展、政治(安全)融合發展的推進,有助共同觀念與政治共識的形成。

  其次,兩岸政治(安全)融合發展有助於增強經濟融合發展的意願,有助於達成共識推進經濟融合發展;既有助於社會(文化)融合發展的開展,也有助於進一步強化社會(文化)融合發展所形成的“我群觀念”。

  最後,兩岸社會(文化)融合發展及其形成的“我群觀念” 有助於經濟融合發展的順遂開展,也有助於政治(安全)融合發展進程的推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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