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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農會法 扯上為菊系人馬護航疑雲
http://www.CRNTT.tw   2016-06-21 00:28:04
邱志偉提案《農會法》修法,被認為是為特定人士修法。(取自立法院網站)
  中評社台北6月21日電(記者 黃筱筠)立法院經濟委員會20日初審《農會法》第25條之1修正草案,放寬總幹事遴選資格,但因藍委質疑這是在幫特定人士解套,主要是為了明年農會選舉。20日下午修法藍綠立委陷入激烈爭辯,但最後在主席、民進黨立委林岱樺以表決方式通過修正動議,並完成初審,取消現行55歲的年齡限制,並修改參選農會總幹事的消極資格,將曾任農會理事長與常務監事的服務年資,也納入為職務年資計算。

  農會是台灣基層最重要的組織之一,立法院經濟委員會20日排定審查《農會法》第25條之1修正草案,放寬總幹事的消極資格,“將曾任農會理事長或常務監事的年資”,也採計為薦任以上的職務年資。委員會上午召開時,藍營立委不知道狀況,一開始發言還說支持,後來發現這個修法是為了特定人士。

  國民黨立委王惠美質疑,此修法疑有量身打造之嫌,遭到民進黨立委圍剿,藍營為了拖延該法審查,希望多舉辦幾場公聽會,但遭綠營人數表決後人數上優勢封殺藍營提議。

  藍營認為,該修法是為了現任高雄農田水利會長李清福兒子、現任高雄橋頭區農會理事長李茂源,李也登記參選下一屆的民進黨中執委,高雄橋頭就是提案修法的綠委邱志偉選區。邱志偉曾任高雄市政府民政局長,與陳菊關係密切。

  被質疑的邱志偉則說,過去有3次選舉,包含2001、2005、2009年農會改選,農會的理、監事資歷都有採計,期間在2008年原要取消,但引起基層反彈,因此又恢復,直到2012年才又取消。他強調,此修法絕對不是因人設事或量身訂做,這是在建立制度,避免每次農會改選都有紛爭,大家都在為參選資格多做討論。

  李清福過去曾為菊系人馬,也當過選過中常委,但後來在這一屆的中執委、中常委選舉跑票。但因李清福為農田水利會系統,在地方擁有許多資源,民進黨立委就算這個修法有量身定做之嫌,但保持低調,並未公開反對該修法。李清福因設有貪污案,為了交棒給兒子,很可能下一屆的農田水利會選舉,就會推派李茂源出來參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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