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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時代“一國兩制”實踐與未來發展
http://www.CRNTT.tw   2019-03-15 00:15:29
新時代“一國兩制”發展有望形成一個國家,兩種制度,港澳台三種方案的新格局。
  中評社╱題:新時代“一國兩制”實踐與未來發展 作者:李環(北京),中國現代國際關係研究院副研究員

  “一國兩制”方針形成於上世紀七、八十年代,是中國共產黨長期思考解決國家統一問題的結果,最早為解決台灣問題,最先在香港進行實踐。“一國兩制”既是國內外形勢互動的產物,又反過來為促進國內發展和世界和平貢獻中國方案。十九大以來,隨著國內外形勢的變化和港澳台形勢的發展,中國的“一國兩制”實踐表現得更為自信,展現出新的氣象。2019年初,習近平在《告台灣同胞書》發表40周年紀念會上提出“探索‘兩制’台灣方案”,引發各界關注。新時代“一國兩制”發展有望形成一個國家,兩種制度,港澳台三種方案的新格局。

  一、“一國兩制”的形成

  一個國家,兩種制度是中國共產黨提出的解決國家統一問題的方案。無論是“一國兩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還是“和平統一、一國兩制”,都體現了中國領導人對國內和國際形勢的雙重思考。從“把主要精力轉移到經濟建設上來”到“全面深化改革、擴大開放”,從“另起爐竈”、“打掃乾淨屋子再請客”到“和平與發展仍然是時代主題”,中國在謀求發展與和平的過程中,逐漸形成了“一國兩制”。

  “一國兩制”是中國共產黨解決國家統一問題的智慧結晶。“一國兩制”方針體現了中國共產黨實事求是的精神。該方針用於解決台灣統一和香港、澳門回歸問題,醞釀於二十世紀七十年代末期,形成於二十世紀八十年代,實踐於二十世紀九十年代。不過,中國共產黨對台灣、香港、澳門問題的思考卻可以追溯到建國之前。1946年12月,毛澤東在與西方記者交談中談及共產黨對香港的態度,“我們現在不提出立即歸還的要求,中國那麼大,許多地方都沒有管理好,先急於要這塊小地方幹嗎?將來可按協商辦法解決”。1949年初春,毛澤東與米高揚會談時表示,“中國還有一半的領土尚未解放,大陸上的事情比較好辦,但海島上的事情就比較複雜,需要採取另一種較為靈活的方式去解決,或者採用和平過渡的方式,這就要花較多的時間了。在這種情況下,急於解決香港、澳門的問題,也就沒有多大意義了。相反,恐怕利用這兩地的原來地位,特別是香港,對我們發展海外關係、進出口貿易更為有利些。總之,要看形勢的發展再作最後決定。”“台灣是中國的領土,這是無可爭辯的。現在估計國民黨的殘餘力量大概全要撤到那裡去,以後同我們隔海相望,不相往來。那裡還有一個美國問題,台灣實際上就在美帝國主義的保護下。這樣,台灣問題比西藏問題更複雜,解決它更需要時間。”

  中國共產黨第一代領導人對香港採取了“長期打算,充分利用”的方針。按此部署,中國人民解放軍在1949年10月抵達香港北部邊界後,並未繼續南下。解放軍勒馬深圳河畔為新中國與外部世界的交往留下了一條重要通道,對打開與英國的關係、衝破美國等國的政治、經濟封鎖具有重要意義。香港在八字方針下暫時安穩、台灣問題卻一直縈繞在毛澤東等人的心頭。建國初期,中國共產黨一直準備武力解放台灣,後因朝鮮戰爭的爆發、美國與台灣關係的發展等形勢變化,開始考慮與國民黨進行和平談判解決台灣問題的可能。1956年,毛澤東曾托人給蔣介石帶信談台灣問題的解決,1963年周恩來將對台灣的政策歸納為“一綱四目”。〔1〕

  1978年十一屆三中全會前後,中國領導人開始密集思考台灣、香港和澳門問題的解決。1977年8月,鄧小平在會見美國國務卿萬斯時表示,中國“力求通過和平方式解決台灣問題”,“會考慮台灣的實際情況,採取恰當的政策解決台灣問題,實現國家的統一”。1978年10月,鄧小平在會見日本文藝家江藤淳時指出:“如果實現祖國統一,我們在台灣的政策將根據台灣的現實來處理。”中國共產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公報首次以“台灣回到祖國懷抱,實現統一大業”代替了“解放台灣”的提法。1979年元旦,全國人大常委會發表了《告台灣同胞書》,鄭重宣告和平統一祖國的大政方針,提出在解決統一問題時,尊重台灣現狀和台灣各界人士的意見,採取合情合理的政策和辦法,不使台灣人民蒙受損失。1979年12月,鄧小平在會見日本首相大平正芳時提出了統一後的“三個不變”:“台灣的制度不變,生活方式不變,台灣與外國的民間關係不變,包括外國在台灣的投資、民間交往照舊。”“台灣作為一個地方政府,可以擁有自己的自衛力量、軍事力量。”這些論述構成“一國兩制”構想的基本框架。1981年9月30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葉劍英首次全面闡述中國政府關於台灣回歸祖國、實現和平統一的方針,被稱為“葉九條”。〔2〕

  中央對香港、澳門的政策雖然與對台灣的政策有所不同,但在許多基本問題上是相通的,在醞釀對台政策的過程中,對港澳的政策也逐漸清晰。1981年底,全國人大五屆一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其第三十一條規定:“國家在必要時得設立特別行政區。在特別行政區內實行的制度按照具體情況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以法律規定。”1982年1月,鄧小平在接見來華訪問的美國華人協會主席李耀滋時說:“在實現國家統一的前提下,國家的主體是實行社會主義制度。台灣實行資本主義制度。‘九條方針’實際上就是一個國家兩種制度。兩種制度是可以允許的。”這是鄧小平第一次正式提出“一個國家,兩種制度”的概念。1983年6月,鄧小平在會見美國西東大學教授楊力宇時,進一步闡述實現大陸和台灣和平統一的設想,〔3〕“問題的核心是祖國統一”、“‘完全自治’就是‘兩個中國’,而不是一個中國。制度可以不同,但在國際上代表中國的,衹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一國兩制”構想的內容更加清晰、完備。1984年5月,第六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通過的《政府工作報告》中正式採用“一個國家、兩種制度”的提法,使“一國兩制”成為具有法律效力的國策。

  “一國兩制”方針的形成是國內外形勢發展的結果。隨著上世紀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國內外形勢的變化,中國共產黨更傾向於以和平方式來解決台灣、香港和澳門問題。國內方面,1978年十一屆三中全會作出“全黨工作重點轉移到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上來”的重要部署,中國從此進入了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歷史新時期。在這一年,很多議題緊鑼密鼓展開,核心是如何更好地發展經濟。香港在中國對外交往中的獨特作用再次顯現。1978年12月,中國對外貿易部部長李強到香港。這是新中國成立後第一位正式到訪香港的部級官員,在記者招待會上,李強表示中國“需要幾百億美元的外匯來支持實現現代化計畫,香港在這方面會發揮作用的”。1978年10月,鄧小平訪日時提到中日雙方在簽訂邦交正常化條約時,先不談釣魚島的問題,這一代的智慧不夠,可以留待下一代再來解決;1979年又談到雙方可以共同開發釣魚島附近的資源。這些擱置爭議、共同開發的想法不僅為中國在解決與其他國家間的爭議性問題時提供了一種新路向,也為中國解決內部爭議問題提供了新思路。“和平共處的原則不僅在處理國際關係問題上,而且在一個國家處理自己內政問題上,也是一個好辦法。”〔4〕“一國兩制”對中國而言,不僅是通過與英國、葡萄牙的和平談判,解決“國際爭端”,還是通過與台灣地區的談判,和平解決“國內爭端”。

  中國要集中精力發展經濟,除了需要藉助外來資金、技術和人員,還需要一個和平的國際環境。1984年11月,鄧小平會見挪威首相科勒·維洛克時說,為了完成現代化戰略發展目標,國內條件是全國上下十億人口一心一意搞建設,不受任何干擾;國際條件是要求有一個和平環境。我們是根據要有和平的國際環境這樣的原則解決香港問題,也根據這一原則力圖用香港方式解決台灣問題。在營造和平國際環境、進一步改善與美、英等西方大國的關係方面,台灣是一個繞不開的議題。1972年尼克松訪華時中美關係就有了實質性改善,然而,直到1978年12月,兩國才發表建交公報,宣佈於1979年1月1日起正式建立外交關係,這期間主要障礙之一就是台灣問題;中國與英國建交同樣經歷了漫長的過程,從1950年基於香港問題的存在、英國率先承認中國開始,直到1972年中英建立大使級外交關係,22年間的主要障礙之一同樣是台灣問題。中國政府以“和平統一,一國兩制”的方針來解決台灣統一問題,不僅有助於國內的和平發展,而且有助西方國家正確評估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外交理念與實踐,接受中華人民共和國為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僅與台灣保持經濟、社會等民間聯繫。

  “一國兩制”最早為解決台灣問題提出,最先用於香港問題的解決。“一國兩制”在構想過程中,香港問題也提上中英之間的議事日程。一則是香港新界的租期為99年,1997年到期,英國因為涉及土地批給的問題需要與中方協商。二則體現中央政府的慎重,解決好香港問題,確實有為台灣、澳門做示範的作用。實踐中,無論是中國與葡萄牙關於澳門問題的談判還是澳門基本法的制定,都參考了香港。

  英國在20世紀60年代末70年代初開始關注香港新界租期到期問題。第25任港督麥理浩1971年赴任之前,向英國外交與聯邦事務部提交了一份名為“香港候任總督的指引(Guidelines for Governor Designate of Hong Kong)”的文件,分為長遠規劃、內部政策、香港與中國關係三個部分,指出英國必須在香港有意識地制定加強信心的政策,籍以爭取充分時間,讓有利於談判的條件在中國出現。“關鍵時刻不會在1970年代中期之前出現,因此規劃程序要即時開始”,雖然麥理浩也表示“這場遊戲明顯有85%是不受英國控制的”〔5〕,但值得一試。1979年3月,麥理浩訪京,期間鄧小平主動談及香港問題,表示“我們歷來認為,香港主權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但香港又有它的特殊地位。香港是中國的一部分,這個問題本身不能討論。但可以肯定的一點,就是即使到了1997年解決這個問題時,我們也會尊重香港的特殊地位”。“即使香港回歸祖國,它仍然享有特殊地位。中國尚未決定何時恢復對香港行使主權,也許1997年前收回。但不管中國如何決定,香港都會保持現狀,投資者的利益都將受到保護”。對於麥理浩提出的關於土地租期的問題,鄧小平沒有正面回答,衹是“請投資的人放心”。1981年4月,鄧小平在北京會見來訪的英國外交大臣卡林頓,再次談及香港新界的土地租期問題,鄧小平再次表示讓投資者“放心”。

  1981年9月,“葉九條”發表,中央對港澳的政策也逐漸清晰。1982年9月,英國首相撒切爾夫人正式訪華,開始與中國政府就香港問題展開談判。1982年9月到1983年6月,中英雙方主要就原則和程序問題進行會談,1983年7月至1984年9月,雙方就具體實質性問題進行了22輪會談。1984年12月19日,中英正式簽署《關於香港問題的聯合聲明》,確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於1997年7月1日對香港恢復行使主權。1986年6月,中國和葡萄牙兩國政府開始就澳門問題舉行談判,談判比較順利,1987年4月13日,中葡兩國政府正式簽署《關於澳門問題的聯合聲明》。1990年4月,七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把中央政府對香港的各項方針政策以法律形式固定下來。1993年3月,八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審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1997年7月1日、1999年12月20日,香港、澳門回歸,兩部基本法分別生效,“一國兩制”實踐開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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