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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法委員會委員劉迺強(右)質疑泛民提出的普選要普及而平等,但他指平等難定義,從沒有人提出會否有一人多票的做法。(中評社記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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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迺強以“法、理、情”指出,“法”來說,有人不想有《基本法》第45條“提名委員會”的篩選機制,不過,若否定《基本法》框架任何討論都是沒有意義的;在“理”方面,《基本法》一早寫下普選,連日子亦定了,質疑甚麼是真普選;“情”方面,香港與中央如一家人,“一家人就要講愛,愛國愛港,但揮動龍獅旗、米字旗及叫中國人滾回中國的明顯不是一家人。”
他又提到泛民強調普選要符合聯合國《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公約》第25B,但當中沒有提及提名權,又指平等很難定義,不可能做到完全平等,他說,40歲以上亦可說是不合理限制。此外,他又謂,沒有人討論過普選是一人一票還是一人多票,他又說,沒有聽過一個沒有篩選的選舉。
周浩鼎指,《基本法》列明香港特首同時需要向中央負責,港人不可將自己隔離而不理會中央,又指全世界只有香港實施“一國兩制”,若將西方一套硬加於香港,不考慮中央的角色,是有違“一國兩制”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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