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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委鄭運鵬接受媒體訪問。(中評社 黃筱筠攝) |
中評社台北8月18日電(記者 黃筱筠)根據《自由時報》報道,近日美中動作不斷台灣成焦點,上周中國大陸解放軍又宣佈在台海軍演。為事先因應準備,經濟部修正12年來從未修正過的“電源不足時期限制用電辦法”,納入戰爭、天災與政治等因素,主管機關得啟動緊急限電。民進黨立委鄭運鵬則說,這個修法是“吃飽太閒”、“沒事找事做”。
根據報道,經濟部修正“電源不足時期限制用電辦法”草案第4條之1,列入重大特殊事件時特別限電措施。該條文規定因政治、經濟、戰爭、天災或其他重大因素,致台灣電力供應預期發生嚴重不足時,主管機關為確保相關必要設施運作之需要,得啟動緊急限電管制措施。前項管制措施對象、期間、處置內容及其他應遵行事項,由“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
鄭運鵬表示,經濟部跳過台電擬出這個方法,他了看一下條文是“吃飽換夭”、“沒事找事做”。限電辦法實施25年以來,沒有因為供電不足限電過,加了這些因素會讓人家以為現在供電不足,若因為地震、天災,包括戰爭等因素,大家都能理解,不需要動這個條文,這個條文會讓大家以為供電不足才限電,但今年以來用電創新高,被載容量還有超過10%。
鄭運鵬表示,這條其實不用修,應該是修該法第2條,電源供應那一條,若因全球因素或是其他政治因素加進去就可以,現在經濟部要這條有點莫名其妙。
“電源不足時期限制用電辦法”第2條條文為,本辦法所稱電源不足,指電能供應事業之供電容量、發電用能源不足或因安全維護、機組故障、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所造成之供電能力不足。
媒體詢問這個修法是否是行政院長蘇貞昌指示?鄭說,供電辦法來立法院備查就好,但是現在這個寫法,一定會被拉下來審查,“不知道經濟部是什麼意思”,看到一點小瑕疵就拉下來修法,其實需要的行政措施法源都足夠。經濟部可能是要彌補原本第4條寫說,每年3月要去評估今年用電量,擔心緊急用電會不足,但其實不需要修這條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