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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中評社 資料照) |
中評社台北10月3日電/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判定中國國民黨無償取得458筆國有特種房屋基地為不當黨產,因已轉手變賣無法歸還“國家”,藉此向國民黨追徵8億6488萬3550元(新台幣)。國民黨不服裁決,提行政訴訟並聲請暫停執行假處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2日裁定,為避免“國家”負擔過重金錢支出,停止執行黨產會追徵處分。黨產會發言人施錦芳昨晚回應,黨產會追徵有理,將向法院提出抗告。
黨產會認為,國民黨在訓政時期依國防最高委員會第227次常務會議決議,取得特種房屋的“使用權”,並於1954年6月5日依行政院函示轉帳取得458筆國有特種房屋的基地產權,登記取得房屋後,陸續轉手買賣給第三人,因此裁定相關土地屬不當取得的財產。今年6月14日,黨產會依據土地轉帳後,依照最接近當時土地價格來計算,要求國民黨給付不當得利8億6488萬3550元。
國民黨不服黨產會處分,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行政訴訟,聲請停止執行處分。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指出,黨產會原處分追徵的8億6千多萬元,金額頗巨,經調閱執行機關、行政執行署台北分署案卷,原處分已開始執行,有進入換價程序的可能;行政法院若未於現階段介入處理,國民黨遭換價處分的財產將無從或難以回復,只能等日後以金錢去賠償。
為避免日後若進行金錢賠償程序時,“國家”將負擔過重的金錢支出、並致社會資源的無謂耗費,國民黨主張原處分追徵土地價額部分,有難於回復損害的急迫性事由,法院認定有理,裁定在訴訟事件終結確定以前,黨產會應停止執行自國民黨其他財產追徵8點6億元部分。
對此,國民黨文傳會副主委兼發言人洪孟楷表示,黨產皆來自戰爭損失賠償,並非無償取得,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代表司法也認為黨產會以一己之私凌駕憲法。
黨產會發言人施錦芳昨晚回應,國民黨非法取得的事證明確,且黨產會依法“追徵有理”,將向法院提出抗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