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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派青年的辯護律師認為,既然賴清德自稱是“務實台獨工作者”,應該主動替主張台獨的青年撤案。(中評社 黃文傑攝) |
中評社桃園7月20日電(記者 黃文傑)桃園地方法院下午開庭審理2月28日大溪慈湖蔣介石陵寢潑紅漆案,被告獨派青年的辯護律師何朝棟、李翎瑋認為,以“毀損罪”來起訴,提告者是慈湖陵寢管理組,上級單位是國防部,行政院長賴清德可以代為撤案,尤其賴主張自己是“務實台獨工作者”,而這群年輕人所作所為就是為了“台灣獨立”的政治理念,撤案後他們就不用為此跑法院。
分屬自由台灣黨、蠻番島嶼社的獨派青年,台大醫學系學生張閔喬(22歲)、台大土木系學生周維理(24歲),和台灣黨辦公室主任李嘉宇(男、32歲)、羅宜(21歲)、楊侒橙(27歲)等10人,認為228事件元兇是蔣介石,慈湖陵寢放置公共區域,浪費台灣人的錢,今年2月28日跑去慈湖對蔣介石陵寢潑漆。
桃園地檢署今年4月依公然侮辱墳墓、妨害公務等罪嫌分別起訴,今下午在桃園地院開庭。
被起訴獨派青年,出庭前召開記者會,有人用普通話表達政治訴求,遭場外民眾反諷“用台語啦!”,還嗆如果不懂台語,就不要主張台灣“獨立建國”。
桃園地方法院開庭前,獨派青年拿出“去除支那威權,創建台灣共和”布條,除了用漢字,還有羅馬拼音,另外還有英文字,用三種語言表達訴求。
開庭之前,參與慈湖潑漆的獨派青年,依序發言,結果輔大宗教系的羅宜,因為用國語發言,遭到場外不爽“小屁孩”潑漆作為的民眾,大聲反諷說;“聽不懂啦,用台語啦”,嗆如果根本不懂台語,不會講台語,就不要主張台灣“獨立建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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