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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醫師限制赴陸?高孔廉:找不到這條文
http://www.CRNTT.tw   2018-03-16 00:23:26
高孔廉。(中評社 梁雅雯攝)
  中評社台北3月16日電(記者梁雅雯)針對大陸公佈31項惠台措施,台灣是否有法規限制人民赴陸發展,歷任台灣海基會副董事長兼秘書長、國民黨主席特別顧問兼大陸事務部主任,現任東吳大學企業管理學系商學管理講座教師高孔廉接受中評社採訪表示,《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裡目前是找不到這樣的條文,除非用別的條文、修法或修改相關公告。

  傳出行政院將於今日召開記者會,宣布對大陸31項惠台措施的因應作為。蔡政府已定調,不使用“惠台”兩字,改用“對台”。

  對於惠台政策未來發展,高孔廉認為,大陸方面若有更積極作法,應把惠台政策入法,畢竟行政命令不是法律,如果能成為法律並有實行細則,那大家也會比較放心。後續怎麼落實還有待觀察,但他認為,大陸應該會把這些事情都落實,否則還沒落實又另提別的惠台政策會落人口實。

  高孔廉從事兩岸事務長達28年,曾任海基會副董事長兼秘書長、中國國民黨主席特別顧問兼大陸事務部主任,2016年大選後卸任黨職,現任東吳大學企業管理學系商學管理講座教師、海峽兩岸經貿文化交流協會副會長。

  衛福部日前表示,根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具有公務員身分的醫師均不得到對岸工作,教育部也引用《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的規定,限制各公私立大學人員赴陸一事。

  高孔廉表示,根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33條第2項,是指台灣地區人民團體或其他機構,不得擔任大陸地區黨務、軍事、行政或者政治性機構,難道要把大學也當成黨務機關或政治性機關嗎?難道說北京大學是屬於黨務、軍事或行政還是有政治性機構嗎?這個解讀是太過分了。

  高孔廉回顧當初在制定該法律時,也就是1989年,行政院大陸工作會報時代,陸委會都還沒成立,邀集相關機關,包括法務部、教育、財政部、經濟部,這個第33條本來是沒有的,當時大家還在開會討論時,有人提議要加一條,就是台灣地區的人不得加入共產黨,但是這樣寫法不像個條文,於是後來寫成大陸地區、黨務、軍事、行政或具政治性團體的職務。

  高孔廉也提到,當初訂定法律後,本來也沒有解釋什麼樣的單位屬於這些項目,直到2004年民進黨執政時,阿扁時代陸委會公布了一個公告,列舉出哪些是黨務、軍事、行政或政治色彩機關,黨務包括共產黨及人民日報等,軍事系統也很清楚列出來,政務系統更把國務院各部會都列出來。

  高孔廉對中評社說,惠台政策出台後,最早出來反對的主要是教育部和衛服部,衛福部主管醫院,教育部主管學校,不管是學校、醫院,都不在清單裡,除非政府為了要強硬反對,也許去修改把它訂出來。

  台灣民眾若響應大陸惠台31項政策,赴陸發展,是否有法律上的限制?高孔廉表示,在《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裡找不到這樣的條文,除非用別的條文,例如教育人員任用條例或公務人員服務法等,這2項他沒有詳細去查,但他相信不至於對大陸單獨訂出一個條文來。整個條文適法性是針對所有教師和所有公務員,並不是針對大陸,針對大陸訂的是《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如果《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裡沒有,要在別的法裡面去做解釋,他認為太過於牽強。

  高孔廉表示,本來沒有《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33條,後來列了,但後面相關解釋是2004年民進黨執政時列出,後面甚至強硬擴大範圍去解釋,比方說大陸因為在發展各地經濟建設,有台灣人去管委會工作,而管委會其實不是具有公權力的政府機關。台灣民眾憑本事找到工作,政府有什麼理由禁止,難道臺灣政府願意相對的提供同等待遇的工作?

  高孔廉認為,那是妨礙人民自由,人民應有工作、遷徙自由,如果想加以限制,基本上代表民進黨政府,不論是扁政府或蔡政府完全沒有自信,只一心一意要用意識形態來“治國”,想切斷兩岸關係。

  高孔廉指出,現在這件事的緣起,其實就是因為蔡政府上台後,不願意延續馬政府時代的兩岸政策,馬政府時代的兩岸政策是在“九二共識、一中各表”前提下跟大陸交流往來、簽署協議,現在不承認這個東西,兩岸官方聯繫完全中斷,人家覺得既然官方不能往來,乾脆就訂一個辦法,等於從操之在我、掌握主動訂出這樣的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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