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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屋頂中國兩制”與共同締造論
http://www.CRNTT.tw   2018-01-31 17:31:47
  中評社╱題:“大屋頂中國兩制”與共同締造論 作者:黃年(台灣),聯合晚報發行人

  編者按:黃年先生是台灣著名報人,素有“深藍理論大師”之名。幾年前,他曾就兩岸統一模式問題與另一位“泛藍理論大師”張亞中先生展開過一場著名的兩岸統一模式大辯論,雙方你來我往近十回合,雖然並未達成共識,但卻有助於人們瞭解各自見解背後的邏輯關係與理論架構。黃年先生此次來稿,雖然依舊堅持其一貫提倡的“大屋頂理論”,但其中卻接納了汪道涵先生的“共同締造論”主張,這是兩岸統一理論發展中的重要一步。本刊特此刊出,敬希讀者垂注。

  解讀汪道涵“現在進行式的一個中國”架構

  在紀念兩岸關係三十週年之際,我希望能藉此機會,與大家共同紀念汪道涵先生發表“現在進行式的一個中國”二十週年。

  二十年前,1997年11月16日,在接見許歷農時,汪道涵敘述了他個人對兩岸關係的兩大主張:

  一、現在進行式的一個中國。他說:一個中國不是“現在式”,因為目前很困難;也不是“未來式”,因為可望不可即,夜長夢多。因此,為何不用“現在進行式”?也就是“現在進行式的一個中國”。

  二、共同締造論。他說:“一個中國不等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也不等於中華民國,而是兩岸共同締造統一的中國。”他並說:“所謂一個中國,應是一個尚未統一的中國,共同邁向統一的中國。”

  以下,對此一架構試作解讀:

  一、這個架構於1997年提出,時在1992年兩岸香港會談之後,所以顯然可見其中反映了九二會談的主要經緯,如今甚至可以直接將之視為是對“九二共識”的闡釋與發展,雖然當年尚無“九二共識”這個詞彙。

  二、此說發表於1997年11月,香港在“一國兩制”下回歸則在七月。由此可知,這個架構不同於一國兩制,不是一國兩制。

  三、無論在“現在進行式的一個中國”,或“共同締造論”中,中華民國均為存在的事實,受到接納,沒有滅亡。因此,這不是“中華民國已經滅亡論”。

  四、現在進行式的一個中國,顯然是指中華民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二者並立分治的“一個中國”之現狀。可以說,這也就是一種“一中各表”。“一中”是連結點,“各表”是主體性,從而維持了“現在進行式的一個中國”。

  五、共同締造論稱,一個中國不等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也不等於中華民國。也就是說,在統一前,及進入統一本身,皆維持了中華民國的地位與角色。因此,在“共同締造論”中,“統一”應當不是“你吃掉我,我吃掉你”的統一,不是“被統一”,而可能是一種“互統一”,或“不消滅中華民國的統一”,或“大屋頂中國”。

  六、1995年,汪道涵見邵玉銘時曾說:“解決香港問題用聯邦,解決兩岸問題用邦聯。”汪道涵提“邦聯論”,比“共同締造論”還早兩年;兩年後,他迴避了“邦聯”的禁忌語,改說“現在進行式的一個中國”及“共同締造論”,這能不能看成他仍是在主張一種“有中國特色的邦聯論”?

  綜上所論,“現在進行式的一個中國”,顯然和台灣方面所主張的“一中各表”有大幅度的交集;“共同締造論”則與台灣方面有人主張的“大屋頂中國”、“互統一”或“一中三憲”等有大面積的交疊。

  因此,我們可以確定,這類思考不只是出自台灣方面,其實在大陸方面也有這類思考。最具高度的代表人物,就是汪道涵;提出的時間,則早在二十年前。

  汪道涵思維的核心元素

  當然,這些都是汪道涵的個人觀點,不是他以海協會會長身分所能發表的主張,甚至在發表當年曾受到內部的批判。不過,我認為,二十年來,北京當局在兩岸關係的現實操作上,汪道涵的主張其實從未消失,且佔重要分量,一直存在。

  例如,2000年8月,錢其琛提出“新三句”。2008年3月,胡錦濤在布胡熱線說:“九二共識就是指雙方都認知只有一個中國,但同意對其有不同的定義。”王毅曾說:“儘管雙方對一個中國的認知有所不同,但可以求同存異,求同存異正是九二共識的精髓。”2012年,胡錦濤見吳伯雄,提到“符合兩岸現行規定”。2014年,國台辦及陸委會首長互稱官銜。2016年,王毅用了“他們自己的憲法”一語。類此種種,包括2015年11月,馬習會中的一切規儀,甚至餐會分別買單,處處皆在顯示“一中各表”是維繫兩岸互動的重要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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