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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台灣工作辦公室協調局局長王剛(右),與台灣律師與法學專家進行座談。(中評社 黃文傑攝) |
王剛強調,大陸對台商的保護是基於1994公布的《台灣同胞投資保護法》與1999年的《台灣同胞投資保護法實施細則》。法律之前,一律平等,台灣天天罵大陸不講法治,輪到自己出事,又天天希望大陸不依法辦事,呼籲兩岸一起推動依法辦事。
王剛說,泛政治化容易走偏激,過去有台商爭取賠償,要知道,台辦提供方案幫助,都是最好,不要誤信“吵愈兇、給愈多”,大陸已經全面依法治國,台商只要正規經營,不用靠任何人都可以享受權益,更不用到處找官,千萬不要迷信找大領導,也不要受騙上當,有糾紛台辦的門永遠打開,不要另闢蹊徑。
王剛10日專程從北京飛來寧波與台胞權益保護交流團的專家座談,浙江省台辦巡視員兼協調處處長章柏康、浙江省台辦協調處調研員倪勇、浙江省台辦協調處主任科員朱劍文、寧波市台辦主任施金國等人陪同。
台胞權益保護交流團包括:團長台北商業大學副校長劉瀚宇、雲林科技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教授吳威志、文化大學法律研究所助理教授徐名駒、理明律師事務所律師陳貽男、寬信聯合律師事務所律師陳麗玲、建業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張少騰、中理法律事務所執行長、律師楊智綸、台灣中評通訊社總編輯林淑玲以及台灣中評通訊社特派員黃文傑。
來自台灣的律師與法律人,在浙江參訪四天,看了很多實務層面,也感受大陸“依法治國”的決心。台灣律師建議大陸,應該加強宣導,台灣很容易單一個案被渲染,或是兩岸對法律認知差異,進而影響兩岸關係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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