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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掌握一通關鍵電話,竟然是司機蘇明成死後,家人誤撥手機進入語音信箱,整段錄音正在談論,蘇明成因為司法判決導致情緒低落,有輕生念頭。(中評社 黃文傑攝) |
中評社桃園9月11日電(記者 黃文傑)7月19日遼寧團火燒遊覽車,造成包括台籍司機導遊與陸客26人全數喪命,桃園地檢署偵結報告指向司機蘇明成一個人酒後駕車,潑灑汽油,放火自殺,燒死車內其他乘客。事實上,檢方調查過程,家屬極度不配合,陷入膠著,不過超詭異的是,檢警竟然在死者身亡後一個小時,掌握一通關鍵電話,冥冥之中找出答案。
檢方公布死者生前手機通聯紀錄,大致掌握死者生前到底跟誰通過電話,但家屬剛開始不願配合,檢警總是兜不出答案。
下午火燒遊覽車偵結記者會,提到從7月17日起,蘇明成的胞姐、妻子、兩位女兒及外甥,陸續得知有輕生念頭後,從上午至晚間密集通話23次,對其開導、安慰,通話時間共1255秒(約21分鐘)。
蘇明成胞姐也在7月17日晚間7時40分傳送簡訊,提及“你千萬不要想不開,上有老下有小,責任重大,都非常需要你。你不是很愛你們家的三個小孩嗎?不要讓他們抬不起頭來,如果這樣做,會讓我們都沒臉見人。為你們家和我們大家想一想”。
7月19日上午,蘇明成胞姐、妻女密集跟蘇明成通話6次,持續開導及安慰,通話時間共1986秒(約33分鐘),也在中午12時49分、50分,在通訊軟體LINE“蘇氏一家”群組,傳送“女兒打電話給爸,安慰一下,快點”、“叫姑打給爸”之內容。
蘇明成女兒也在該日中午12時52分,以LINE傳送“姑姑媽媽叫你打電話給爸爸,我剛有打一下了”之內容。
後來蘇明成因為跟胞姊通話2次,時間達1641秒(約27分多鐘),導致導遊鄭焜文無法撥入通知駕車載客,總經理也打電話責罵,接著中午12時53分至中午12時56分,蘇明成駕駛車號197-EE遊覽車,經國道二號西向8至4.2公里間,將置於駕駛艙導遊座後方之2瓶92無鉛汽油,潑灑於駕駛艙之駕駛座、導遊座及近前側門地板附近,再持打火機點火引燃駕駛艙。
襄閱主任檢察官王以文報告提到,檢方在調閱死者手機通聯紀錄,竟然在7月19日下午2點59分,蘇明成手機還有一通語音留言,檢方從雲端找到音檔,一聽就知道,蘇明成家屬事先知道企圖尋死。
王以文說,這通語音留言應該是誤撥到蘇明成手機,進入到語音信箱,當時可以聽到蘇父、蘇姐、蘇妻對話,顯然事先知道因為司法判決,造成蘇明成工作情緒低落。
中評社問,既然家屬事先知道死者工作情緒低落,應該事先通報給遊覽車公司,為何沒有?這部分是否要負起連帶責任?
王以文表示,一開始檢警確實不容易突破蘇明成家人心防,後來掌握通聯紀錄與語音信箱內容,慢慢才釐清真相。
他說,當然家屬應該盡到通報責任,可以避免遺憾發生,不過這部分是否涉及刑事責任?看起來是道義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