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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昌鈺博士替中評社分析,0719遼寧陸客團火燒車事件可能的發生原因,如果判斷是人為縱火,就要追查動機。(中評社 黃文傑攝) |
中評社桃園9月2日電(記者 黃文傑)國際刑事鑑識學專家李昌鈺博士接受中評社訪問表示,針對7月19日遼寧陸客團火燒車事件,包括台籍司機導遊以及陸客共26人喪生,是否是人為縱火?他表示“證據會說話”,在美國火災意外判斷屬於人為因素,通常只佔3成,刑事鑑定通常要把所有可能原因都找出來,尤其是起火點要找出來。
震驚兩岸的遼寧陸客團火燒車事件,發生迄今已經超過一個半月,從桃園檢方公布調查結果,歸納兩大主因分別是駕駛艙的兩瓶保特瓶裝的汽油,第二是司機故意喝得爛醉,“汽油”與“酒駕”是否導致火燒車?或者還要更明確的事證?
位於桃園龜山警察大學9月1 日上午舉辦80週年校慶暨開學典禮,下午有犯罪偵查與鑑識科學國際研討會,校長刁建生邀請警大校友,也是國際刑事鑑識專家李昌鈺博士演講,中評社也利用空檔採訪,主要針對陸客火燒車事件。
李昌鈺表示,任何火災事件,通常可以分成“意外”火災,好比電線走火,第二是“自然”起火,好比雷電,第三也可能是“人為”故意,汽車實際上是常常起火,好比車禍撞擊起火。
中評社問,這起重大交通事故,是否屬於人為故意縱火?
他說,以縱火機率來看,在美國意外起火比較多,占了60%,人為占了30%左右,自然起火百分之十,如果判斷出來是人為縱火,就要找出動機,那是很有挑戰性。
李昌鈺表示,首先要找到起火點以及火源,通常要掌握五個元素,好比用火柴?打火機?或是遭到雷擊?第二要燃料,第三要有空氣,第四是怎樣引發起火等等,所有證據都要找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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