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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國民黨前黃復興黨部主委、退役少將臧幼俠。(中評社 資料照) |
中評社台北9月5日電(評論員 林淑玲)台退役少將、前國民黨黃復興黨部主委臧幼俠8月前往香港出席統一活動,現場起立聆聽中國國歌,台軍方公開表示,情節重大者,得剝奪其月退伍給與,並註銷勳、獎章。臧幼俠若因此被剝奪打拚一輩子所獲得的軍人退休俸將是台灣首例,影響深遠,“法理台獨”進行式將使兩岸關係面臨轉折。
臧幼俠案有幾個值得觀察之處,第一,台軍方是以兩岸人民關係條例2019年新修訂的條文,“退役將領參加陸方所舉辦的黨政軍活動,而有妨害‘國家’尊嚴行為,得依情節停止領受5年之月退伍給與的50%至100%”等,針對臧幼俠案進行調查。這項修法當時被稱為“吳斯懷條款”,爭議性很大,吳斯懷本人就質疑難道不能支持統一嗎?但當時在民進黨強勢主導之下仍通過該修法,國民黨也妥協了。
民進黨政府這次若真要啟動“吳斯懷條款”對臧幼俠開鍘,目的當然是要造成寒蟬效應,讓退將以後都不敢參加兩岸交流活動,但誠如吳斯懷的質疑,難道不能支持統一?支持統一有罪?現行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一條明載“國家統一前,為確保台灣地區安全與民眾福祉,規範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之往來....”,提到目前是“國家統一”前。第二條也指,“大陸地區:指台灣地區以外之‘中華民國’領土。”既然“國家統一”載明於憲法、法律,大陸、香港依法都是“中華民國領土”,臧幼俠只是去香港參加一個社團活動,在唱國歌的環節隨現場出席者起立,這有嚴重到要把一位老將軍一生從軍奉獻的養老退伍俸給取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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