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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法務部外觀。(中評社 資料照) |
中評社台北5月7日電/外傳蔡英文總統有意在卸任前特赦阿扁,以沒收不法所得新台幣11億元做為交代。對此,台法務部今天表示,未接到總統府或行政院指示要求研議扁的特赦作業。法務部並強調,不論是否特赦,犯罪所得依法會沒收。
總統府發言人林聿禪7日表示,總統府現階段的立場仍是,希望確保阿扁獲得妥善的健康照顧,並依照相關的法律規範辦理。
法務部表示,目前未接到總統府或行政院指示要求研議阿扁的特赦作業,若接獲指示,法務部會由專人擬制報告,探討可行性。
法務部說,特赦為總統職權,由總統對特定判決確定的刑事犯,免除執行刑罰,罪刑宣告仍存在。
法務部強調,縱使阿扁獲特赦,扁家海外遭扣鉅款流向,依據法務部推動刑法沒收新制的立論與正當性,已宣示新制目的是阻斷犯罪者或第三人,因僥倖享有犯罪所得利益,因此檢察官仍可向法官聲請單獨沒收犯罪所得,不會因為阿扁獲特赦不用執行刑期,就把錢還給扁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