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管實踐。雙方相信採用支持健全、透明的監管實踐的條款,包括及時在網上獲取有關監管和監管過程的信息,有足夠的時間進行公眾咨詢和考慮意見,並確保監管決定基於高質量的信息、科學和證據。雙方還將尋求探討在服務領域就透明度和良好治理等問題作出規定的可能性。
農業。打算探討通過科學和基於風險的決策,並通過採用健全、透明的監管做法,為農業貿易提供便利的條款。
反腐敗。尋求制定強有力的反腐敗標準,以防止和打擊賄賂和腐敗。雙方打算探討關於阻止對賄賂減稅的談判條款,並就追回腐敗收益和不讓參與腐敗的外國公職人員有避風港制定措施。
支持貿易中小企業。通過合作確定和克服中小企業的貿易壁壘,重點是為中小企業提供貿易便利化,分享和推廣最佳實踐,並共同開展促進和支持中小企業的活動,來支持和促進美台中小企業貿易。包括代表人數不足的群體和女性企業家擁有的企業,以及弱勢社區的企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