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權2500億美元投資中,比較引人注目的包括:520億美元用於美國半導體產業的研發和生產;在國家科學基金會(NSF)設立了新的“技術和創新理事會”,以指導1000億美元用於人工智能、半導體、機器人和高性能計算機的發展;授權100億美元用於美國太空總署的人類著陸系統計畫;為能源部授權169億美元,用於關鍵技術領域的研發和能源相關供應鏈;五年內向商務部投資100億美元創建地區技術中心項目等。
該法案還要求,聯邦政府資助的基礎設施項目中使用的鋼鐵、制成品和建築材料必須在美國生產,並將拜登今年早些時候通過行政命令設立的“美國製造”辦公室正式入列。
除了在高科技領域和產業供應鏈重組方面加大投資,推動與中國“脫鈎”,管控技術出口,限制美中科技交流和產業合作之外,這個法案還有原來主要體現在“戰略競爭法”中的在外交、安全、貿易、人文領域對華競爭,圍堵中國的規定,包括促使美台深化關係,“以台制華”;禁用新疆“強迫勞動”產品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