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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文化與中國文化有共同性,在不同的發展過程中亦產生其特殊性。 |
中評社╱題:“文化台獨”的特徵與實質及其影響分析 作者:林勁(廈門),廈門大學台灣研究院教授
所謂“文化台獨”中的“文化”概念應是狹義的,即指教育、語言、文學藝術、習俗、宗教信仰、傳統、制度等方面。“文化台獨”起碼包括兩個層面的涵義:1、海內外分裂勢力在文化領域的台獨主張,是其政治綱領及政策主張的重要組成部分,指導其相關的活動,為實現其政治目標服務。2、台灣當局利用其執政地位,在文化領域推行為分裂主義路線服務的政策,甚至體現於法律法令,以貫徹其政治理念。
自上個世紀90年代以來,台灣出現了一股在文化領域推行為分裂主義路線服務的政策動向,與海內外分裂勢力長期以來在文化領域的台獨主張相呼應,在李登輝主政中後期和2000-2008年阿扁執政期間有著逐步加劇的趨勢,這引起了海內外中國人的關注和憂慮,人們稱之為“文化台獨”。隨著2016年“二合一”選舉的獲勝,民進黨重新上台執政,再次顯現迫不及待地推行“文化台獨”政策的趨向。本文擬就“文化台獨”的內涵與實質、李登輝和阿扁時期推行“文化台獨”政策的特徵及其實施、2016年以來民進黨當局推行“文化台獨”政策的相關作為作一分析,揭示“文化台獨”的危害及影響,並對於“文化台獨”問題提出若干思考及認識。
一、“文化台獨”的內涵及實質
“文化”概念的定義有廣義、狹義之分,廣義的指人類在社會歷史發展過程中所創造的物質財富與精神財富的總和;所謂“文化台獨”中的“文化”概念應是狹義的,即指教育、語言、文學藝術、習俗、宗教信仰、傳統、制度等方面。“文化台獨”起碼包括兩個層面的涵義:
1、海內外分裂勢力在文化領域的台獨主張,是其政治綱領及政策主張的重要組成部分,指導其相關的活動,為實現其政治目標服務。
2、台灣當局利用其執政地位,在文化領域推行為分裂主義路線服務的政策,甚至體現於法律法令,以貫徹其政治理念。
文化領域的台獨主張與在文化領域推行為分裂主義路線服務的政策分屬於社會上層建築體系的不同方面,前者屬於思想上層建築範疇,後者已融入政治法律制度,屬於政治上層建築範疇,二者相互作用,互為因果。文化領域的台獨主張與政治領域的台獨主張都屬於思想上層建築中最為重要的部分。因此,文化領域的台獨主張及相關政策是為政治領域的台獨主張及相關政策服務的;文化領域的台獨主張及相關政策實質上是政治領域的台獨主張及相關政策在文化領域的反映,通過輿論宣傳、文化教育等引導社會、引導民眾去維護和支持台獨的政治理念、路線和政策。因此,“文化台獨”雖然表現在文化上,但卻是一個嚴重的政治問題。
“文化台獨”本質上企圖從歷史、文化領域藉助“本土化”的名義而極力推行“去中國化”,割裂台灣與中國的歷史、文化聯繫,反對和清除對中國的歷史、文化認同。在台獨勢力看來,“文化認同會被支配者利用而成為文化霸權”,從而支持中國的“政治霸權”,懼怕由對中國的“文化認同”導致對中國的國家認同。因此,在“一個中國”概念中不僅要去除政治、法律的涵義,而且必須進一步去除文化、歷史的涵義,為政治上、法律上的分裂主義路線奠定基礎。台獨人士李喬曾經宣稱:“何以要從文化層面來主張‘台獨’呢?簡言之,因為這才是‘台獨論’的根本,這樣的‘台獨論’才有效,這樣的‘台獨論’才能使‘台灣真正獨立’,亦即‘台獨有意義’。”台獨勢力正是力圖推動從對台灣的“文化認同”導致對台灣的國家認同。
從理論上看,文化領域的台獨主張的宣傳將一定程度直接影響台灣社會對中國的“文化認同”,而“文化認同”是“民族認同”、國家認同的基礎,進而影響台灣社會的民族認同與國家認同。在李登輝和阿扁主政時期,台灣當局在文化領域推行為其分裂主義路線服務的政策,灌輸其意識形態。統治階級的思想及意識形態就是該社會占統治地位的思想及意識形態,運用政權力量,通過文化教育和大眾傳媒等機制,以意識形態的灌輸和輿論宣傳的導向,在文化、歷史方面“去中國化”,這使台灣社會在政治文化層面的國家認同逐步發生實質性變化,這種影響對於青少年尤為嚴重。
然而,文化這一社會歷史發展傳承下來的行為模式的集合體,通過人們長期經驗的總體發展得以維繫,具有一定的連續性和穩定性。文化作為社會意識和上層建築是一定的社會存在和經濟基礎的反映,而社會意識形式有其相對獨立性,通過社會心理對社會存在和政治制度起巨大反作用。所以,文化認同一旦形成,將難以改變。正因如此,儘管經過長達50年的日本殖民統治和“皇民化”教育,但是中國傳統文化在戰後台灣仍然擁有巨大的影響力與凝聚力,當然也不能忽視日本殖民統治和“皇民化”教育在戰後對台灣政壇與社會所造成的遺害,至今尚未消除。同理,長期以來海內外分裂勢力有關文化領域台獨主張的宣揚和台獨路線的推行不可避免地遭遇強大的客觀制約,但是他們並不甘心失敗,仍然不遺餘力,甚至提出和推行一些極端、偏激、情緒化、非理性的口號和舉措,這種違反文化發展規律的目的,終將不能如願以償。儘管如此,仍然必須毫不懈怠地加以遏制,最大限度地消除其對兩岸關係發展的危害與影響。
二、李登輝和阿扁時期推行“文化台獨”政策的特徵及其實施
上個世紀90年代以後,李登輝當局打著“民主化”、“本土化”的旗號,在文化領域推行為其分裂主義路線服務的政策,“文化台獨”主張開始有恃無恐地宣揚。李登輝聲稱“無時無刻不在思考文化的重建與新生”,“教育不改,人心也不會改變,過去教育都限制在大中華的觀念範圍中,台灣不需要大中華主義”;“我要中小學教育裡多加些台灣歷史、台灣地理等課程”。因此,台灣當局鼓動各大學逐步刪減甚至取消與“中國”有關的“國文”、“三民主義”、中國近代史及中國通史等必修課程,鼓動高校設立“台灣文學系”或“台灣文學研究所”,而把“中國文學系”併入“外國文學系”、“東方文學組”等。阿扁上台主政後延續李登輝的理念,繼續推行“文化台獨”政策,比之於李登輝有過之而無不及。
推行“文化台獨”政策涉及文化領域多個方面,影響較大者主要體現在語言及歷史教育兩個方面。
(一)在語言方面企圖割斷台灣與祖國大陸的聯繫。
1、強力推行台灣方言的教學。
1994年李登輝在與日本右翼作家司馬遼太郎對談中極端化地強調台灣“鄉土教育”和“方言普及”,把中國文化與台灣文化對立起來,刻意否定台灣文化與中國文化的關係,惡意貶低中國文化,他把所謂“台灣話”與“中國話”分開並對立,宣稱自己帶頭講“台灣話”,“已是非如此做不行了”,“台灣人想聽的事,用中國話說不通的”。從而台灣當局刻意在文化上製造台灣與中國大陸的差異與區分,表現在語言文字上推行所謂的“鄉土教學”,這是其“本土化教育”的重要一環,即用台灣的地方方言(閩南話)講學,對中小學生進行台灣歷史、地理、人文、風俗、社區等各個方面內容的教育。這一教學在小學階段側重於語言掌握,主要是將方言學習融入各科教學中;在中學階段則偏重於台灣歷史文化教育。因此規定中小學生必須在閩南語、客家語、原住民語中選修一種,以此弱化普通話(即所謂“國語”)在台灣的主導地位。中小學經常舉行“台語演講比賽”、“台語辯論”、“台語電影欣賞”,官方還舉辦“台灣語言國際學術研討會”,等等。
阿扁多次在公開場合宣揚“台灣文化不是中國文化的一個分支”,強令台灣的廣播電視大量增設“台語”(閩南語)節目,他自己也經常用“台語”發表公開講話。
台灣民眾要求自己的子弟學會鄉土語言,這完全是合情合理、無可厚非的,但某些政治勢力及人物將此“政治化”,民進黨人士宣稱:“國語的支配力量其實反映了中國在台灣的優先地位,代表了支配者與被支配者、壓迫者與被壓迫者的關係”,因此,“台語”被視為認同台灣的標準,不會說“台語”則被當成不認同台灣,或者輕忽台灣。更有甚者,有人鼓吹“未來的國語與官方語言應當重新擬定”,還有人宣導推行“台語文字化”,許多政界人士將在公共場合講“台語”作為其政治“作秀”的組成部分。由此可見,在台灣當局及某些政治勢力那裡,推行“台語教學”絕對不是單純的語言問題、文化問題。
2、以“通用拼音法”代替“中文拼音法”。
上個世紀80年代末以來,雖然中文拼音廣為國際採用,並已獲得國際ISO認證,全球超過15億人在學習及使用中。但是,阿扁及民進黨當局則認為,中文拼音代表的是“中國”與“統一”,因而是不能接受的。他們放棄國際通行的中文拼音系統,推出所謂的“通用拼音系統”,要使台灣和大陸有所區隔。
1997年7月,鑒於國際化和信息化的考量,台灣教育部決定採用“中文拼音”為中文譯音方案。事隔三年,2000年10月台灣“教育部國語推行委員會”否定採用“中文拼音”方案,通過所謂符合台灣習慣和鄉土語言且具更高相容性的“通用拼音法”(此方案是1998年阿扁在台北市長任內擬定的方案,因遭教育部反對而作罷)。台灣教育部政務次長解釋說,採用“通用拼音法”考量在於國際標準、本土化語言教學及國內接受度。主持這一工作的曹逢甫聲稱,中文譯音的國際通用性是可以考慮的重要因素,但非唯一的考量因素,因為還須考慮國內接受度及九年一貫課程鄉土語言音標的相容性。他還舉例說明,西班牙語和葡萄牙語是兩個非常相似的語言,但當兩國分別獨立建國時,葡萄牙政府的語言規劃單位曾刻意強化兩者的差異以增加區辨性以及各自的“自主性”;類似的情況也曾發生在丹麥語和瑞典語之間,當台灣“自主性”呼聲越來越高的時候,“認同性”的考量自然會受到較大的重視。由此台灣當局採用“通用拼音法”的目的昭然若揭,即以此塑造一套有別於中國漢語文化系統的“台灣拼音法”,懼怕因為採用“中文拼音法”使“台灣被視為中共的一省”,實質上是對不具有階級性、政治性的語言拼音法賦予“政治化”的涵義。正如台灣學者指出,這種做法“名為尊重本土文化而兼具反共意識,實為‘台獨’意識作祟”,是一種“新鎖國政策”。語言是一個民族生存和生活的最基本的方式,也是一個民族存在的重要標誌。從語言上割斷台灣與祖國大陸的聯繫,也就從根本上動搖了兩岸統一的文化基礎,這是“文化台獨”邁出的危險而關鍵的一步。
(二)在歷史教育方面歪曲台灣歷史,貶損中國歷史,企圖割裂台灣與中國的歷史聯繫,極力宣揚親日情結。
1994年李登輝在與日本右翼作家司馬遼太郎對談中聲稱,中小學對中國古代史的學習“不太有用”,進而強調對台灣歷史、地理的學習,聲稱以往不教台灣的事而教大陸的事“真是荒謬的教育”。李登輝1996年5月“就職”時提出,“過去國民黨太強調大陸的歷史文化,要讓新生一代瞭解台灣”。為此,台灣教育部決定在中學開設《認識台灣》新課程,1997年2月,由台灣“國立編譯館”組織編寫一套初中教材,試用一年,1998年正式使用。這套打著“本土化教育”旗號的教材分為歷史篇、地理篇、社會篇。讓台灣青少年認識自己家鄉的歷史和生存環境,增進愛鄉愛土的情感,原本是天經地義、理所當然的。但是,這套教材歪曲歷史與現實,以所謂“學術研究”、“中性描述”的幌子,籠罩著台灣當局“政治干擾”的陰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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