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旅行法》表達的是美國國會支持美台高層交往的意願,雖然是立法而不是決議案,但並沒有強制要求行政部門一定要執行。美國學者稱,具體如何實施,端看美國政府如何評估實際的需要。事實上,過去多年,美國官方雖然對美台高層交往有自我約束,但還是不時有高官互訪,包括美國貿易代表、環保署長等內閣層級官員訪問過台灣。現在人們關心的是,在《台灣旅行法》下,美國防長、國務卿之類的高官會否去台北,台灣領導人會不會來華府?即將面臨的考驗是,6月份美國在台協會台北辦事處新辦公大樓落成儀式,會有什麼層級的美方官員參加?
美國國會通過《台灣旅行法》已經引起中方的強烈不滿。中方提出交涉和抗議,表示堅決反對。中國外交部發言人多次表示,上述議案有關條款儘管沒有法律約束力,但嚴重違反一個中國原則和中美三個聯合公報規定,如獲通過實施,將對中美關係及台海局勢造成嚴重干擾。 中方強調:“一個中國原則是中美關係的政治基礎。我們敦促美方信守在台灣問題上向中方作出的承諾,停止審議有關議案,妥善處理涉台問題,維護兩國關係和台海局勢穩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