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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發言人陸慷在昨日下午的記者會中表示,仲裁庭不具有合法性,所做的一切裁決都沒有拘束力。(中評社 資料圖) |
中評社香港7月13日電(記者 金裕超分析報道)持續時間超過2年、引發國際社會廣泛關注的南海仲裁案裁決結果昨日下午出爐。不出所料,仲裁法庭裁判菲律賓“勝訴”,聲稱中國對南海海域沒有“歷史性權利”,並否定了中國的“九段線”主張。但是中國早已聲明,仲裁案結果就是“一張廢紙”,中國不接受、不參與、不承認該仲裁庭作出的任何裁決,中國的立場也得到眾多國家和國際組織的明確支持。
整個南海仲裁案的裁決過程完全不符合國際法,裁決結果不具有任何法律拘束力。菲律賓試圖通過所謂的仲裁案裁決來逼迫中國讓步的企圖最終只會是竹籃打水一場空,中國堅定維護自身主權和安全利益的意志不會改變。非法的仲裁裁決只會激化各方矛盾,破壞地區穩定,嚴重損害南海和平穩定的政治基礎,未來的南海局勢或將更加緊張、複雜。
仲裁案程序及過程完全不符合國際法
首先,菲律賓仲裁案的提出違背《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的締約精神。在《公約》中對於其適用範圍有明確規定:“在妥為顧及所有國家主權的情形下,為海洋建立一種法律秩序,以便利國際交通和促進海洋的和平用途,海洋資源的公平而有效的利用,海洋生物資源的養護以及研究、保護和保全海洋環境。”這充分表明必須在領土主權確定的情形下,才可適用《公約》的有關條款,而不是用《公約》去解決主權與領土糾紛。菲律賓要求仲裁庭根據《公約》對南海的部份島礁進行裁決,根本違背了《公約》的締約精神。
而且《公約》也明確規定,締約國可以以明示的方式聲明主權和劃界問題不受強制性爭端解決機制管轄。這表明締約國可以對涉及主權和劃界的部份提出保留,中國政府於2006年8月25日已經作出該項保留聲明。因此,此次仲裁案只要涉及到主權和劃界糾紛,該強制仲裁就對中國無效。
第二,審理該案的仲裁庭不具備管轄權。必須要明確的是,此次審理本案的並不是國際法院,而是根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附件7所組成的臨時仲裁庭,仲裁庭由常設國際法院進行登記和程序管理。在國家之間的第三方爭端解決機制中,管轄機構有無管轄權非常重要。但根據菲律賓所提出的仲裁事項,審理本案的臨時仲裁庭根本不具有審理領土爭議的能力,即本案仲裁庭對此案不具有管轄權。
菲律賓所提出的主張大概有三方面:一,否認中國在南海的歷史性權利和劃定“九段線”的國際法基礎;二,要求對南海有爭議島礁的屬性進行明確界定;三,要求中國停止在南海海域的島礁建設、開發或者針對菲律賓船只的行為。這些主張表面來看不涉及主權和劃界糾紛,但實際上都以主權和劃界作為前置條件。否認中國的歷史性權利和“九段線”劃分,要求中國停止在南海海域的正常維護與建設,實際就是否認中國對南海的領土主權而試圖明確菲律賓對部份島礁的主權。因此菲律賓主張的本質就是主權與劃界糾紛,而審理此案的臨時仲裁庭對於領土主權的歸屬問題沒有管轄權,自然也就對該案不具有管轄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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