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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敦義的兩岸論述備受關注 |
中評社╱題:國民黨倡議簽署《兩岸和平協議》之意涵與政治效應 作者:柳金財(台灣),佛光大學公共事務學系助理教授
吳敦義提出為維持兩岸和平穩定發展,依照《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授權與對岸洽簽《兩岸和平協議》。民進黨當局視簽署《兩岸和平協議》為投降協議及統一協議,然其既往所主張簽署《兩岸互不侵犯條約》因預設“一邊一國論”,大陸當局幾乎不可能透過協商接受之。顯然,國、民兩黨對簽署《兩岸和平協議》是否能達到維護中華民國主權之目標,立場實南轅北轍。台灣當局單方立法及援引公民投票程序,恐也會引發大陸當局相應置之不理。兩岸簽署和平協議的現實困境與障礙,其實並不易排除。
壹、前言
國民黨主席吳敦義拋出簽署《兩岸和平協議》議題,民進黨當局提案修改《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拉高兩岸和平協議等政治協議通過門檻,並採取“國會雙審議、人民雙公投”此等高門檻、高標準程序決定。民進黨當局認為“習五條”提出“兩制台灣方案”,邀請台灣方面各政黨、各界別推派代表進行“民主協商”,其實就是要統戰分化台灣社會、消滅中華民國國家主權的“統一協商”。
吳敦義主席提出在維護確保中華民國主權獨立完整與尊嚴情況下,為維持兩岸和平穩定發展,依照《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授權與對岸洽簽《兩岸和平協議》。顯然,國、民兩黨對簽署《兩岸和平協議》是否能達到維護中華民國主權之目標,立場實南轅北轍。國民黨指出在前總統李登輝、阿扁執政時期皆提出相關主張,儘管名稱略有不同、內涵精神卻極為類似,其目的在於謀求兩岸和平穩定,故認為《兩岸和平協議》是藍綠共同政治主張。此說法有其局限,民進黨當局在阿扁或蔡英文總統執政期間,皆反對簽署立基於“一中原則”、“九二共識”的《兩岸和平協議》。
國民黨批評民進黨當局刻意扭曲污衊誣指“和平協議”為“投降協議”、“統一協議”等,凸顯民進黨當局採取兩套不同標準。國民黨所提是在“一中框架”下簽訂《兩岸和平協議》,至於既往阿扁與民進黨所主張簽訂《兩岸互不侵犯條約》、《兩岸和平協議》、《兩岸和平穩定互動架構協議》則是立基於“一中一台框架”、“國與國關係”、“兩國論”、“一邊一國論”,國、民兩黨對“兩岸定位”的基本預設立場並不相同。
貳,兩岸當局對簽署《兩岸和平協議》之主張
一、大陸當局之主張
大陸國家主席習近平在《告台灣同胞書》40周年紀念會講話:“我們願意同台灣各黨派、團體和人士就兩岸政治問題和推進祖國和平統一進程的有關問題開展對話溝通,廣泛交換意見,尋求社會共識,推進政治談判。”大陸當局願意對話協商對象,係指接受“九二共識”、反對台獨的各政黨、各界別;而“推進政治談判”所涉及政治議題,則可能包括“正式終止兩岸敵對狀態”、簽署《兩岸和平協議》等政治議題。
簽署《兩岸和平協議》之倡議,源自大陸當局第三代領導人江澤民在1995年1月30日提出的“江八點”,其中第二點指出:在和平統一談判的過程中,可以吸收兩岸各黨派、團體有代表性人士參加。雙方可先就“在一個中國的原則下,正式結束兩岸敵對狀態”進行談判,並達成協議。就此而論,終止敵對狀態達成協議,必須立基於“一中原則”,為和平統一談判過程中一環。2005年時任國民黨主席連戰破冰登陸,與第四代領導人胡錦濤總書記會晤,雙方同意將“促進終止敵對狀態,達成和平協議”納入“胡連5項共識”。
2007年10月中共召開十七大,胡錦濤總書記對台政策講話,表示和平統一基調不變,立基“一中原則”基礎提出協商結束兩岸敵對狀態,達成和平協議。2008年在紀念《告台灣同胞書》發表30周年座談會上提出“胡六點”,胡錦濤認為兩岸應攜手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包括恪守一中、推進經濟合作,促進共同發展;弘揚中華文化,加強精神紐帶;加強人員往來,擴大各界交流;維護國家主權,協商對外事務以及結束敵對狀態,達成和平協議。
2008年3月根據大陸外交部網站公布的新聞稿,國家主席胡錦濤告訴美國總統布希,“在九二共識的基礎上恢復兩岸協商談判,是我們的一貫立場,我們期待兩岸共同努力創造條件,在一個中國原則的基礎上,協商正式結束兩岸敵對狀態,達成和平協議。”
2012年11月,將卸任的胡錦濤,再度在十八大重提“和平統一、一國兩制”、反台獨等主張,但以較為寬鬆的措辭,提出“探討國家尚未統一特殊情況下的兩岸政治關係”、“商談建立兩岸軍事安全互信機制”、“協商達成兩岸和平協議”等訴求,推動循序漸進的統一進程。
二、國民黨當局主張
吳敦義主席此時拋出《兩岸和平協議》,試圖爭奪兩岸話語主導權,這與大陸國家主席習近平在《告台灣同胞書》四十周年紀念會上講話,直指要與承認“九二共識”、“反對台獨”政黨及各界“民主協商”兩岸和平發展制度性安排有關。
最近藍營參選2020總統的熱門人選,除重申嚴守“九二共識、一中各表”、反對“一國兩制”最後防線外,紛紛表態主張簽訂“兩岸和平協議”主張。有意競逐大位的前立法院長王金平曾在2018年10月的立法院總質詢,即提簽署“兩岸和平協議”,認為這一代必須負責地簽署一個協議,建構兩岸一個和平穩定的架構,讓下一代在“安全、安定、和平”的保障下解決兩岸問題。黨內總統候選人民調支持度僅次於高雄市長韓國瑜的前新北市長朱立倫,也提出國民黨黨綱中也明載《連胡五項願景》以結束兩岸敵對狀態、達成和平協議、保障兩岸和平為目標。
簽署《兩岸和平協議》之倡議,並非是創新性的兩岸政策思維。馬英九執政時期曾主張,然因民進黨、民意及美國有所質疑而最終放棄。2016年洪秀柱擔任國民黨黨主席期間,已將“研議簽訂兩岸和平協議可能性”納入政綱。然2017年吳敦義就任主席後,卻將其從國民黨政綱中刪除,重新置入“九二共識、一中各表”、“不統、不獨、不武”等“新三不”,及堅決反對台獨。
從國民黨政綱中刪除簽署“兩岸和平協議”,到重提“和平願景”,這涉及國民黨內部路線分歧與權力競逐。吳敦義自接任黨主席重新接續回歸馬英九路線,從“九二共識、一中同表”回歸“九二共識、一中各表”;從簽訂具體“兩岸和平協議”,到提出宏觀的“和平願景”。吳敦義認為目前國民黨並非執政黨,由政黨與大陸當局交流接觸協商恐有違法之虞。朱立倫、吳敦義主張簽署《兩岸和平協議》,其政治意涵亦頗有回歸接續部分洪秀柱兩岸路線主張,藉此修補2015年國民黨內總統候選人初選時所造成裂痕。
吳敦義領導的國民黨新政綱,宣稱依據連胡五項“和平願景”推動兩岸關係,即“促進終止敵對狀態,達成和平協議”,並以“和平願景”替換“和平協議”,藉以彰顯全方位推動兩岸和平關係。2011年馬英九競選總統時曾呼籲簽訂“和平協議”,但設下國家需要、國會監督、民意支持三大前提。吳敦義任行政院長時也曾宣稱,需國會監督、民意支持為前提,不會犧牲中華民國主權及改變兩岸現狀。這顯示吳敦義並不反對簽訂和平協議,而是以前提、階段性方式及因現處於反對黨地位,暫緩處理之避免橫生枝節。同時,加入公投決定前提,避免美方疑慮及影響美國對台軍售之合法性宣稱。
2015年洪秀柱成為國民黨的總統候選人,因主張“一中同表”、“終極統一”與簽署《兩岸和平協議》等主張,引發換柱風波。馬英九執政時期同時掌握行政權與立法權,當時兩岸當局皆以“九二共識”為政治基礎,尚無法有效推動簽署《兩岸和平協議》。現國民黨為在野黨,民共之間亦無“九二共識”政治基礎,此時反對黨倡議兩岸簽署和平協議雖並無不可,但缺乏政治上的現實性及可行性。
2005年時任國民黨主席連戰與胡錦濤,就將“促進終止敵對狀態,達成和平協議”納入“胡連5項共識”。2007年10月中共總書記胡錦濤呼籲兩岸簽署和平協議,國民黨總統參選人馬英九表示,兩岸應該以“九二共識、一中各表”作為協商基礎。2011年馬政府對簽訂《兩岸和平協議》曾提“十大保證”,然大陸當局無法接受國民黨當局所設定基礎條件及前提。馬政府甚至承諾會先交付公投,在得到民意支持後始會推動。觀之簽訂《兩岸和平協議》,並無所謂時間表設定問題,當前兩岸關係發展條件及前提尚未成熟,國民黨推動《兩岸和平協議》,若連結公民投票程序機制,恐將衝撞兩岸關係穩定。
2017年年底通過具提案、連署及同意三低門檻的《公投法》,突破“鳥籠公投”限制,但有關統獨公投、領土與主權複決變更案及兩岸政治協議決議,皆未納入新修正通過後《公投法》審查項目。換言之,目前並無法依據《公投法》來進行簽署《兩岸和平協議》之民意表達決定。國民黨為獲得兩岸主導權急於拋出簽署《兩岸和平協議》,反而促成公投適用範圍擴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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