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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委會副主委邱垂正受訪談管制退將與退休政務官赴陸的修法內容。(中評社 倪鴻祥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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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委會副主委邱垂正受訪談管制退將與退休政務官赴陸的修法內容。(中評社 倪鴻祥攝) |
中評社台北6月19日電(記者 倪鴻祥)立法院6月17日至7月5日召開臨時會,預訂要三讀通過《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有關退將、退休高官赴陸行為管制終身的規定,陸委會副主委兼發言人邱垂正今天上午出席朝野協時表示,修法內容有清楚界定,不是說不能去大陸從事活動,而是不能從事大陸領導人舉辦的慶典,因為這涉及傷害尊嚴、展現忠誠的意義。
立法院臨時會上午召開朝野協商,就《國家安全法》洩密罪加重刑責及《產業創新條例》鼓勵投資智慧機械及5G等規定進行討論,邱垂正代表陸委會列席朝野協商時,就這次臨時會將處理《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表示看法。
邱垂正表示,當初陸委會提出草案的構想,是退將或離職政務官到中國大陸從事其領導人舉辦的慶典,向中國大陸的旗、徽、歌敬禮,恐怕不適當,退將、離職政務官赴陸要維持尊嚴,這是不分退、離職的限制且應終身對國家忠誠並加以遵守,原本陸委會規範有一個期限,但有立委認為應終身管制,所以陸委會也樂觀其成。
邱垂正指出,不是說不能去大陸從事活動,而是不能從事大陸領導人舉辦的慶典,因為這涉及妨害尊嚴,高階軍方將領及政府重要職務的政務官都應有基本的忠誠,應該規範,其實這些人加總不到1千人,法條也寫得很清楚,因此有清楚的界定。
立法院臨時會自6月17日至7月5日將召開三次會,為期三週,有關《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的修正,預訂下午排入朝野協商,最慢下週臨時會第二次會議會三讀通過。
依立法院內政委員會通過《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初審版本,草案規定曾任國防、外交 、大陸事務或與國家安全相關機關之政務副首長或中將以上人員,或情報機關首長 ,不得參與大陸地區黨務、軍事、行政或具政治性機關(構)、團體在大陸地區所舉辦之慶典或活動,而有妨害國家尊嚴之行為。
前項所稱的“妨害國家尊嚴之行為”,係指向象徵大陸地區政權的旗、徽、歌等行禮、唱頌或其他類似行為。
若有違反者,原服務單位得視情節輕重,領有月退人員可停止5年的月退給與10%至100%,情節重大者得剝奪其月退休給與,已支領者應追回;若是未領取月退休給與者,則由原服務機關處50萬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此外,除了剝奪退休給與及罰鍰,違反規定者領取的獎章、勳章、執照、證書等均應予以追繳註銷,不過服務獎章、忠勤勳章及其證書不在此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