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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海南海事局“海巡21”與“海巡1103”船舶編隊從三亞啟航,開赴西沙海域。新華社 |
中評社香港12月24日電/“中國強勢”這一短語在西方常被媒體、學者以及政治人物用到。但實際上,我們都不知道中國的哪些行為算是“強勢”,這個標簽究竟是什麼意思。遺憾的是西方學者和媒體人士當前對這些問題鮮有討論和研究,更多是在丟“帽子”給中國。
美國《外交學者》12月22日載文《中國在南海強勢背後的真正動因是什麼》,文章說,首先,“強勢”行為是指中國(就南海而言)積極爭取其利益并為實現目標而大膽行動,即便那樣會與別國的利益相抵觸。若說中國強勢行動,那麼意味著它肯定迥異於其他國家的行為和以前的標准。因此,說中國強勢時,就意味著我們是在講中國的一種新出現的、與衆不同的行為,這種行為無論從質還是量上講都不同於別國的行為。
外界對中國在南海為何行事強勢有各種解釋。最常見的說法是認為中國實力增長了所以才會行事咄咄逼人。在2011年以後,被西方扣上“強勢”帽子的例子出現過5次。包括割斷越南船只電纜、黃岩島事件、仁愛礁對峙、石油鑽台事件和填海造島及部署武器。若依照文章之前對強勢的標准,在上述所列的5個例子中,只有一個是在中國綜合國力增強後才采取的——石油鑽台事件。當時,中國使用了其最先進的深水鑽探技術。而在其他4個中國強勢的例子,中國多年前甚至幾十年前就具備那樣做的能力了。
另外一方面,上述5個中國南海“強勢”的例子中,有4個是基於其他緣由,即中國都是對其認為的新形勢作出(強勢)反應。所以,觸發中國反應的直接因素是海牙法院的裁決和菲律賓在黃岩島的行動等。此外,中國的“強勢”行動也是在美國啓動“轉向亞洲”之後,中方認為美國在亞洲的軍事部署造成其地緣政治處境惡化。
因此,筆者認為中國的強勢其實是“後發制人的強勢”,至少在南海是這樣。可以說,在多數強勢行為中,中國不是在獲得強勢所需的力量就開始那樣做了,而只是在認為形勢需要(或允許)這種行動時才運用其實力。(作者布拉格國際關系研究所副研究員理查德•圖爾恰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