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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兩蔣文化園區紀念雕塑公園,日後可能被移除。(中評社 資料照) |
中評社台北12月6日電(記者 倪鴻祥)立法院院會5日晚間三讀通過《促進轉型正義條例》,法條規定威權統治象徵的建物場所應予移除、改名,或以其他方式處置之。依此全台兩蔣銅像,中正紀念堂、桃園大溪、頭寮兩蔣陵寢、兩蔣文化園區,都將面臨被移除、改名,各縣市主要幹道如中正路、經國路也將面臨改名。
根據三讀通過的促轉條例,威權時期指1945年8月15日至1992年11月6日國民黨執政戒嚴期間,當時的統治者包括蔣介石、蔣經國父子。
蔣介石雖被認為保衛台灣,但也遭綠營指為二二八元兇、白色恐怖始作俑者;蔣經國雖建設台灣有功,但日後也可能被綠營冠上威權統治者。
促轉條例第5條規定“為確立自由民主憲政秩序,否定威權統治之合法性及記取侵害人權事件之歷史教訓,出現於公共建築或場所之紀念、緬懷威權統治者之象徵,應予移除、改名,或以其他方式處置之。”
全台兩蔣銅像,不論是軍校或一般學校,台北市的中正紀念堂、桃園大溪、頭寮兩蔣陵寢、兩蔣文化園區,全台各地設有紀念蔣介石或蔣經國的紀念館、公園、涼亭、小公仔等紀念品都面臨被移除、改名的命運。
全台各縣市主要幹道如中正路、經國路,以及台北市的中正國中、介壽國中等也將面臨改名。
若一般民間公司行號、商店有命名中正、經國等字樣者,也可能被促轉會認定有緬懷威權統治者之象徵,必須改名。
促轉條例第5條後項條文還規定“威權統治時期,統治者大規模侵害人權事件之發生地,應予保存或重建,並規劃為歷史遺址。”
換言之,國民黨在戒嚴時期執法場所,都有可能被設置歷史告示牌,包括景美與綠島的人權文化園區等地方,讓國民黨從此長年揹負惡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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