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1月28日電/記者從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了解到,來自廣東基層法院的197名法官助理27日被正式確認為擬任命的初任法官人選。這意味著,廣東探索從法官助理中選任法官工作取得重要進展。
廣東是我國司法體制改革首批試點省市之一。其中員額制改革是推動法官隊伍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的重要基礎改革,也是實行司法責任制改革的前提。在以前,廣東法官是從未入額法官中進行遴選,目前廣東全省入額法官達7059名。而此次遴選則是在基層法院法官助理中開展。
廣東省高院有關負責人介紹,此次遴選從今年7月開始正式全面鋪開,全省34個基層法院的416名符合條件的法官助理參加了遴選。參選人員除了要求取得法律職業資格、經過法律職業人員統一職前培訓外,還要求從事法官助理工作5年以上,具有較豐富的審判實踐經驗,並重點考察其近三年來辦案質效及法律專業知識解決實際問題、製作訴訟文書、語言表達和文字綜合能力。
這位負責人還介紹,此次197名初任法官人選,全部具有本科學歷,其中72人為碩士研究生,有15人的法律工作年限超過10年。此次遴選的法官將優先向珠三角案件數量多的基層法院傾斜,達93%;其餘員額則給粵西、粵北等偏遠山區基層法院和派出人民法庭。
廣東省高院政治部主任周玲說,探索從法官助理中選任初任法官,是廣東法院深化司法體制綜合配套改革的具體舉措,有利於進一步科學統籌審判資源,優化審判人才梯隊,確保辦案力量向一線和基層傾斜。
(來源:新華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