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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法界浙江交流 肯定台胞權益保護用心
http://www.CRNTT.tw   2017-08-22 00:31:29
國台協調局局長王剛(前左三)肯定台胞權益保護交流團,認為這是大陸台辦系统首次邀請台灣法律工作者,實地見證依法協調工作。 (中評社 黃文傑攝)
  中評社台北8月22日電(記者 黃文傑)由台灣律師及法律學者組成的台胞權益保護交流團,8月7日至11日赴浙江參訪交流,這是大陸台辦系统首次邀請台灣法律工作者到浙江實地見證依法協調工作。台律師收穫很多,聽到台商第一手心聲,也給予大陸“依法協調”不少回饋,台商、各級台辦以及台灣律師三方獲得諸多共識。

  浙江省台辦巡視員、協調處處長章柏康、浙江省台辦協調處調研員倪勇、浙江省台辦協調處主任科員朱劍文,為了這次台胞權益保護交流團辛苦全程陪同,最後一晚,還與國台辦協調局局長王剛等人面對面交流。

  浙江台辦為讓台胞台商權益保護做到務實創新,活動結束還建立回饋表,普遍反應都很好,都拿到90分以上,針對不足或缺失部分,浙江台辦下次可以彌補與改善。

  根據團員的意見回饋表,發現團員最感興趣包括:訪問台商台資企業、與台協座談,實際瞭解台商心聲;有機會與國台辦協調局長王剛座談、直接與協調局各級領導交換意見,收穫不少,這次也參觀西湖法院的網上法院,看到互聯網如何實踐“智慧法庭”。

  台律師對於台胞權益保護,建議加強包括:權益宣導、對於大小台商一視同仁,讓台胞瞭解中國法令的意涵與法治的堅持,產學合作,鼓勵在地學校畢業生進入在地企業,以及台商企業稅務爭議解決,對於刑事與人權保障能夠深化。

  也有團員認為,建議開放台灣律師大陸執業範圍,台胞涉及司法案件審理時參考台灣法律,可以彙整相關台商在各地受保護或勝訴案例廣為宣傳,擴大台籍青年來大陸實習融入當地生活,也有律師建議:“給少年希望”、“給中年機會”、“給老人安慰”。

  整體而言,透過實際實地見證依法協調工作,顯示多交流、加強宣導、溝通以化解誤會歧見,促進依法治國、法律適用應該更明確,法的普及深入方能合理維護。

  台胞權益保護交流團長,台北商業大學副校長劉瀚宇指出,台商在大陸受到保護比任何地方都好,畢竟沒有一個國家地區會設立機構來保護,不過台灣與大陸生活方式仍有認知差異,大陸給予台商保護條例,依法保障台灣合法權益,何謂“合法權益”?若不清楚有哪些權益,也就不知道哪些被侵犯或被保護。

  劉瀚宇說,大陸倡導對台胞台商依法保護,哪些是保護?哪些沒有保護?依法保護?何謂行政保護?司法保護,還是有其他保護?都需要花時間宣導與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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