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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正亮。(中評社 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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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社台北6月16日電/民進黨前立委郭正亮今天在美麗島電子報發表專文指出,民進黨32位黨代表提案“授權本黨中央執行委員會根據蔡英文‘維持現狀’論述,在今年2016年提出新黨綱,取代既有的1991年“台獨黨綱、1999年台灣前途決議文、2007年“正常國家”決議文,以符合時代需求,凝聚台灣共識,強化本黨維護台海和平之穩健形象”,可望在7月17日全代會進行討論。
郭正亮指出,相較於2014年7月由40位黨代表提案“凍結“台獨黨綱,這份黨綱修正案有三大特色:一、並非面向過去,訴求凍結某黨綱,而是面向未來,呼籲提出新黨綱。二、並未提出特定主張,而是希望拋出問題,回歸黨內機制整合新共識。三、因應兩岸變局,強調黨綱應彰顯出民進黨維護台海和平之穩健形象。
這份黨綱修正案,與2012年11月14日謝長廷在民進黨中常會的“整合三決議文”提案是比較接近的。當時謝長挺要求黨中央檢討“台獨黨綱、台灣前途決議文、“正常國家”決議文三者之間有沒有矛盾,謝坦然指出“三者很矛盾,因為在接受‘一中’立場完全不同”,還質問黨主席和在場中常委:中華民國憲法是不是‘一中’架構?如果是,接受中華民國,是否等於接受‘一中’架構?如果不是,為什麼要制憲?為什麼不能接受中華民國憲法?”他還特別指出:“正常國家決議文”既然說“中華民國國號”不正常,其實等於承認現狀就是“一中”。
然而,2012年民進黨中央面對謝長廷質疑及其草擬的“整合三決議文”提案,予以擱置不理,只草率以“三份決議文並沒矛盾”一語帶過,不願正視論述矛盾,只想避免政治爭議。
1991年“台獨黨綱、1999年台灣前途決議文、2007年正常國家決議文,三者之間的互相矛盾和語焉不詳,已經一而再、再而三導致各界、乃至國際社會對民進黨“台灣前途主張”的重大質疑。畢竟,依據“後法壓過前法”的立法原則,民進黨理應遵循的最新黨綱,並非動輒掛在口中的1999年台灣前途決議文,而是比1991年“台獨黨綱還要激進、徹底否定中華民國憲法、公開主張台灣“獨立建國”、更接近目前時間的2007年“正常國家”決議文!
“台獨黨綱、台灣前途決議文、“正常國家”決議文的論述矛盾有二: 一、“台獨黨綱、“正常國家”決議文,都徹底否定中華民國,台灣前途決議文只模糊表示“台灣是主權獨立國家,目前國號為中華民國。由此衍生出“如何認知”與“是否接受”中華民國的兩大矛盾:
(一)如何認知中華民國? 正如謝長廷所質疑,中華民國是不是“一中”?“台獨黨綱、正常國家決議文顯然如此認定,因此主張必須推翻中華民國,追求“制憲建國”;但台灣前途決議文顯然認為在台灣民主化之後,中華民國已經等於台澎金馬,不再等於“一中”。民進黨到底主張哪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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