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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台中市議員張耀中、江肇國、何敏誠14日在台中市議會總質詢上,以“台灣民政府到底是政府還是社團”詢問台中市政府的態度。(中評社 林谷隆攝) |
中評社台中6月14日電(記者 林谷隆)民進黨台中市議員張耀中、江肇國、何敏誠14日在台中市議會總質詢,以“台灣民政府到底是政府還是社團”詢問台中市政府的態度。台中市長林佳龍表示,台灣民政府涉及很複雜層面,也有些自己的政治主張,不承認中華民國政府。“台灣民政府”不是政府,未依據人民團體法向內政部申請登記或備案,自行發行的“護照、身分證及車證”,當然是違反國家的法治規範,尤其是可能對人民權利的傷害,政府要嚴陣以待以待,依法辦理。
台灣民政府在洪素珠辱罵老榮民事件發生後,受到關注。
台中市議員張耀中表示,台中市是“台灣民政府”發展快速的城市,也成立的“台中州”組織,將來如何發生民眾拿了台灣民政府的護照要出國,結果在海關被攔下來,要退費可能會造成擠兌、對社會秩序造成不安,針對這些有稅務、社團登記的問題,對台中市或整個台灣可能會造成不安的事情,台中市政府是否要未雨綢繆做出一些措施?
林佳龍表示,台灣民政府夾雜政治信仰及國際法一說,這部分要小心謹慎處理,因為政治主張有很多種說法,但是純粹以保障人民權利而言,政府有責任要把對台灣民政府的了解提供給社會,避免誤信了不實的主張而受害,這是全國性的議題。內政部長也說要重新檢視人民團體的相關法令,在台中就是依法行政,也會去了解為什麼台灣民政府為什麼在台中特別發展好。
台中市議員江肇國則認為,對於台灣民政府發放的身分證、車牌及護照等,應該要認真看待,更何況他是以一個“政府”的名義來行使制度設計,我們不能說“一個人拿屏風叫詐騙”、“一群人租機房打電話叫詐騙”,但是一群有組織來從事政治活動卻成為“合法團體”或是“未登記的團體”而已。外傳有參與台灣民政府的民眾有高達五萬人,推估收入高達數億元的金額,將來要如何輔導他們合法化、上軌道,減少與公權力抵抗行為才有依據。
台中市法制局長陳朝建補充說明表示,“台灣民政府”目前並不是在國內登記有案的團體,任何團體或成員固有結社自由或言論自由,但皆不能違法。希望民眾能瞭解“台灣民政府”自製身分證、護照和車牌不具效力,如市民之汽機車懸掛的牌照並非公路監理機關所核發,卻於道路上行駛者,已違反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等相關法規,我們會依法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