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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清德兼任黨主席,為了兼顧黨利益,對在野黨會更加強硬。(中評社 資料照) |
中評社台北5月30日電(記者 黃筱筠)《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等國會改革法案三讀通過,身兼民進黨主席賴清德在中執會上表態支持行政院提出覆議,也支持民進黨立院黨團提出釋憲,少數執政的他不顧民意只顧黨意,執政上陷入角色錯亂。也因為賴兼任黨主席要顧及民進黨意志,又陷朝小野大困境,未來4年恐怕都要陷入朝野對立中。
從1996直選以來,領導人都想兼任政黨主席,過去民進黨在野時,批評國民黨執政領導人兼任黨主席。但是阿扁當選之後,又修改黨章總統可兼任黨主席,馬英九、蔡英文總統都同樣兼任黨主席,賴清德就任之後也不例外。
馬英九、蔡英文總統是全面執政,國會多數,施政就以執政黨意志為主,但阿扁、賴清德是朝小野大狀況。2千年扁上台之初還試圖朝野和解,但賴一上台就採朝野對抗路線,加上兼任黨主席,只能在態度上強硬以對,堅持政黨利益。難怪遭民進黨前立委林濁水批評領導人兼任黨主席,是仲裁者和當事者兩個身分完全不可能,也不應該兼有。
民進黨過去主張國會改革,就算認為國民黨與台灣民眾黨提出的法案有問題,應以執政黨角色呼籲政黨協商、放軟姿態。但民進黨在修法時,強硬推擠要杯葛修法,還動員民眾包圍立法院,要對修法施壓,確實會讓外界感覺,民進黨其實不想國會改革法案通過。
現在立法院在黨團總召柯建銘的主導之下,天天戰火連天,記者會雖然說要朝野對話,但只要講到激動處又開始批評藍白陣營。行政院長卓榮泰日前拋出善意,提到31日到立法院施政報告,在野黨不杯葛,也呼籲民眾不要包圍立法院,但這個呼籲卻沒有得到黨中央與黨團附和,28日相關修法三讀時,仍有上萬民眾包圍立法院,行政院也仍要對法案提出覆議。
依照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第2項第2款規定,行政院對於立法院決議的法律案,如認為有窒礙難行時,得經總統之核可,於該決議案送達行政院10日內,移請立法院覆議。立法院對於行政院移請覆議案,應於送達15日內作成決議,覆議案逾期未議決者,原決議失效;覆議時,如經全體立法委員2分之1以上決議維持原案,行政院院長”應即接受該決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