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福建探索涉台文物保護的意義
(一)推動文化遺產保護傳承
涉台文物是千百年來海峽兩岸人民共同創造的文化遺產,是中華民族文化遺產的重要組成部分,其本質屬性仍然是文物,是我國類型豐富的文化遺產的其中一種。福建探索涉台文物保護,本身就是對文化事業和文物保護工作進行的政策創新,完全契合中央相關的文化政策和要求,是對習近平文化思想的生動實踐。而且通過對涉台文物進行保護,一大批重要涉台文物得以修復、展示,大大改善了涉台文物保護單位的保存狀況和使用價值,帶動了文物景點的開發,既真真切切地加強了對此類文物的保護和活化利用,又擴大了此類文物的社會影響力,還增強了社會大眾對文化事業和文物保護工作的關注與瞭解,切實推動了文化遺產的保護。比如,閩南地區一些重要涉台文物修復後,兩岸聯手推動“閩南紅磚建築”申報列入《中國世界文化遺產預備名單》,進一步推動了文化遺產保護。
(二)推進兩岸交流互動
涉台文物凝聚著兩岸關係的歷史事實和親情記憶,是聯結兩岸同胞交流往來的重要紐帶。福建探索涉台文物保護,本身就是以文物為紐帶,將台灣同胞與祖國大陸的歷史和記憶連接起來;福建推進涉台文物活化利用,則進一步以文物為橋樑,將台灣同胞與祖國大陸的現實和親情聯結起來。通過涉台文物保護,許多台灣同胞的祖屋、祖墓、故居、祠堂等得以保存和修繕,吸引了大批台灣同胞認祖歸宗、探親祭祀,直接推進了兩岸民眾的交流互動,大量台灣基層民眾、退休官員和立法委員、社會名流、企業家甚至部分政要踴躍到大陸返鄉祭祖、拜謁朝聖,都生動地說明了這個問題。在接待台灣老兵返鄉探親的過程中,涉台文物尤其是祖屋故居、祠堂宗廟等發揮了重要的作用;在推動兩岸實現“小三通”的過程中,涉台文物尤其是媽祖廟等民間信仰類文物更是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
(三)增強歷史文化和國家認同
涉台文物是歷史的印記,有力地佐證了台灣自古就是中國領土。福建積極保護涉台文物,就是保護兩岸一家親和融合發展的根脈,有助於讓海峽兩岸同根文化代代傳承,為兩岸融合發展提供更多歷史、文化和精神層面的聯結。修繕保護後的涉台文物,經過活化利用成為海峽兩岸民間交流的基地、文化交流的平台,在台胞中引起積極反響。通過對涉台文物進行保護,充分發揮其歷史、文化和宣教價值,利用涉台文物資源深化兩岸各領域交流,密切兩地同根同源、不可分割的骨肉同胞關係,不僅直接對沖了台獨分子的台獨史觀,而且有力地駁斥了民進黨當局的“去中國化”教育,增強了台灣同胞對兩岸關係史、中華民族史的正確認知和瞭解,有助於台灣同胞尤其是青少年樹立正確的歷史觀、文化觀、民族觀、國家觀,增強對歷史、文化、民族和國家的認同。
(四)增進兩岸同胞心靈契合的情感基礎
涉台文物不僅記錄了兩岸關係史等宏大敘事,還記載了早期台灣先民的移民史、奮鬥史以及家族變遷、宗教信仰、生活日常等微觀敘事,凝結著兩岸同胞的血緣親情,是聯繫兩岸同胞親情往來的重要平台。台胞對涉台文物懷有濃厚的情愫,保護好涉台文物,讓涉台資源充分活化,就是保護台灣同胞的“根”文化,有助於喚醒台灣同胞的根脈意識、祖地意識。福建積極推進涉台文物保護,推動涉台文物活化利用,為兩岸同胞延續共有的情感家園和精神文脈留下了一段塵封卻又鮮活的記憶。修繕保護後的涉台文物,成為台胞進行“尋根之旅”“朝聖之旅”的場所,在台胞中引發心靈觸動和情感共鳴,進而吸引更多台胞到大陸探親訪友、祭祀祖先、朝聖參拜,直接強化了宗親、鄉親、姻親、民間信仰“四大紐帶”,轉“血緣”為“親情”、化“神緣”為“人緣”,拓展了祖地文化、民間信仰文化交流交往,推動了閩台親情鄉情延續,密切了祖地鄉情文化交流,有利於深化台灣同胞對兩岸骨肉親情的認知與瞭解,增進兩岸同胞情感,拉近兩岸同胞的心靈距離,推動兩岸同胞心靈契合,促進祖國和平統一大業。
結語
福建與台灣一水之隔,有著極為密切的歷史文化關係。閩台兩地的淵源,通過實物遺存形式留下了不可磨滅的印記。涉台文物昭示著兩岸關係、連結著兩岸同胞、凝聚著兩岸情感,是重要的歷史遺存和現實存在,也是珍貴的史料證據和情感寄託,保護涉台文物就是保護兩岸關係的基礎和兩岸融合的根脈。福建省積極探索並在全國率先推動涉台文物保護工作,不斷推進涉台文物的調查、研究、統計、申報、修繕、活化,不斷向社會各界尤其是台灣同胞宣傳、展示、介紹涉台文物的文化內涵、歷史價值和現實意義,不斷通過涉台文物加強與台灣同胞的溝通、交流、相互理解與共同合作,對於維護兩岸歷史和精神紐帶、增強兩岸現實和親情聯結、促進兩岸關係和平發展融合發展、助力反“獨”促統產生了積極正面的直接影響和長遠作用。未來,福建要以《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支持福建探索海峽兩岸融合發展新路 建設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的意見》〔21〕為指引,持續擴大兩岸社會人文交流合作,繼續開展涉台文物保護工程,為促進兩岸各領域融合發展、推進祖國完全統一作出新的更大的貢獻。
【基金項目】:本文係國家社科基金重大項目(22ZDA125)的階段性研究成果
註釋:
〔1〕習近平:《為實現民族偉大復興 推進祖國和平統一而共同奮鬥——在<告台灣同胞書>》發表40周年紀念會上的講話》,北京:人民出版社,2019年版,第10頁。
〔2〕習近平:《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 為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而團結奮鬥——在中國共產黨第二十次全國代表大會上的報告》,北京:人民出版社,2022年版,第59頁。
〔3〕李群:《堅持以習近平文化思想為指導 奮進文物事業高質量發展新征程》,《人民日報》,2023年12月6日,第06版;曲青山:《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文化思想 為擔負起新的文化使命貢獻黨史和文獻力量》,《旗幟》,2023年第11期,第8-11頁。
〔4〕同〔2〕,第45頁。
〔5〕金瑞國:《“讓更多文物和文化遺產活起來”》,《人民日報》,2022年10月2日,第08版。
〔6〕劉傳標:《保護涉台文化遺存 強化對台史學話語體系建設》,《學術評論》,2019年第4期,第21頁。
〔7〕王惠兵:《“以台引台”,建好兩岸“產業圈”“就業圈”“文化圈”——福建省政協全會委員暢談兩岸融合發展》,人民政協網,2022年1月25日,http://www.rmzxb.com.cn/c/2022-01-25/3036200.shtml。
〔8〕《涉台文物保護工程啟動 讓海峽兩岸同根文化代代傳承》,中國藝術報,2009年1月13日,http://www.cflac.org.cn/ysb/2009-01/13/content_15436864.htm。
〔9〕《廈門市人民政府關於公佈第六批市級文物保護單位第三批涉台文物古跡名單和保護範圍的通知(廈府〔2015〕376號)》,廈門市政府網站,2015年12月28日,http://www.xm.gov.cn/zwgk/flfg/sfwj/201601/t20160104_1257071.htm。
〔10〕《廈門市人民政府關於公佈第七批市級文物保護單位暨第四批涉台文物古跡名單和保護範圍的通知(廈府〔2020〕54號)》,廈門市政府網站,2020年4月10日,http://www.xm.gov.cn/zwgk/flfg/sfwj/202004/t20200410_2438205.htm。
〔11〕《廈門市文化和旅遊局關於市政協十三屆五次會議第20214028號提案辦理情況答復的函》,廈門市文旅局網站,2021年5月28日 ,http://wlj.xm.gov.cn/zfxxgk/fdzdgknr/jytabl/202105/t20210528_2554365.htm。
〔12〕《重要涉台文物 可獲專項保護》,台海網,2008年11月5日,http://www.taihainet.com/news/fujian/szjj/2008-11-05/333084.html。
〔13〕李睿嘉:《普查結果顯示:福建涉台文物共1076處》,台海網,2007年3月25日,http://www.taihainet.com/news/twnews/bilateral/2007-03-25/106778.html。
〔14〕〔17〕廈門市文管會、廈門市文物局:《廈門文物志》,北京:文物出版社,2003年版,第33頁。
〔15〕《涉台文物保護工程啟動 讓海峽兩岸同根文化代代傳承》,中國藝術報,2009年1月13日,http://www.cflac.org.cn/ysb/2009-01/13/content_15436864.htm。
〔16〕《廈門市涉台文物古跡保護管理暫行辦法》,廈門市政府網站,2008年9月3日,http://www.xm.gov.cn/ldft/dsjwgpcgz/xgwj/200809/t20080903_275278.htm。
〔18〕徐平、鄭清賢:《福建涉台立法回顧與展望》,《海峽法學》,2010年第4期,第41頁。
〔19〕《關於省政協十二屆五次會議20222132號提案的協辦意見》,福建省政府官網,2022年4月15日,https://www.fujian.gov.cn/zwgk/zdlyxxgk/jytabl/jytabl/202204/t20220415_5893281.htm。
〔20〕同〔6〕,第23-24頁。
〔21〕《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支持福建探索海峽兩岸融合發展新路 建設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的意見》,新華網,2023年9月12日,http://www.news.cn/2023-09/12/c_1129859215.htm。
(全文刊載於《中國評論》月刊2024年2月號,總第314期,P86-9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