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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委不滿黃子佼緩起訴 要法務部重新檢視
http://www.CRNTT.tw   2024-04-12 15:25:50
藝人黃子佼緩起訴書部分內容。(照:邱志偉辦公室提供)
  中評社台北4月12日電/知名藝人黃子佼持有7部兒少性影像,卻獲檢察官緩起訴處分,引發社會譁然。民進黨立委邱志偉表示,呼籲法務部應重新檢視黃子佼的犯罪事實,另外也將提出修法,增加兒少性剝削的量刑程度,來嚇阻類似事件再發生。

  民進黨藉立委邱志偉、張雅琳、陳素月、吳億沛、鍾佳濱等人,12日上午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表達對黃子佼持有兒少性影像獲緩起訴處份的不滿,邱志偉會中也提出包括“嚴懲兒少性影像犯罪者”、“加重刑罰嚇阻犯罪”及“觸犯兒少性剝削條例者應強制治療”等的三大訴求,並呼籲法務部應該重新檢視黃子佼的犯罪事實,給予重懲以杜絕類似事件。

  張雅琳提到,本案檢察官為緩起訴的理由根本禁不起檢驗,她將提出修法,方向包括加重持有和觀看兒童性剝削物品的刑罰,並公布兒童犯罪者身份,以防止類似犯罪再次發生。

  鍾佳濱認為,就像動保界常喊“沒有購買、就沒有殺害”一樣,因為有人想要購買,所以才會有不肖業者去拍攝、製作兒少性影片。黃子佼的購買行為,就是一種犯罪。鍾佳濱補充,修法會將此種犯罪樣態納入組織犯罪,以及強化檢警調的科技偵查手段與虛擬資產查緝相關法規,終結科技惡狼。

  陳素月表示,台灣目前兒少性剝削的罰則,相比歐美國家實在過輕。以美國為例,光是持有兒少性影像就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若是12歲以下兒童甚至是20年以下有期徒刑。反觀台灣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新台幣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金。跟本不足以嚇阻犯罪。

  出席的法務部檢察司專委紀致光表示,目前尊重台北地檢署的判斷,此案也將送高檢署,會參酌法定刑責與社會意見,做出適切的裁定。

  衛福部保護司科長潘英美說明,針對持有與購買兒少性影像刑責的部份,將請法務部協助做通盤的檢視與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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