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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歲公民權未過 學者激辯修法與釋憲
http://www.CRNTT.tw   2022-12-01 18:08:35
綠委鍾佳濱、范雲舉行修憲提案何去何從—18歲公民權叩門未過的下一步”公聽會。(中評社 黃筱筠攝)
  中評社台北12月1日電(記者 黃筱筠)民進黨立委鍾佳濱等綠委今天舉行相關18歲公民權修憲下一步相關公聽會。出席的青年團體代表都認為,中選會宣傳不夠,確診者不能投票,及領投票當時未主動告知等問題等,都是造成18歲公民權複決沒有通過的原因。

  至於下一步該如何做?有法律學者提出立法院可以直接修法,把公民權降為18歲。但也有人反對,批評是輸不起,會引發對立。

  民進黨立委鍾佳濱、范雲今天舉行修憲提案何去何從—18歲公民權叩門未過的下一步”公聽會。

  台灣首度憲法修正案公民複決“18歲公民權”26日與九合一選舉同時投票。門檻極高,至少要有961萬9697同意票才能通過。最後同意票有564萬7102票,不同意票有501萬6427票,未能跨過門檻。

  東吳大學法研所教授李念祖在公聽會上表示,立法院可以直接修法,把公民權降為18歲,誰會說違法呢?誰會說立法院違憲?誰的權力會被侵犯?如果有立委說不能這樣做,就請立委去申請大法官釋憲。對於被選舉權,他也認為可以直接修法,直接都修法就可以,現在修法把公民權降為18歲,那今天還沒有滿18歲的,等修法後,2024就可以投票,現在不做就來不及了。

  輔仁大學法律學系助理教授姚孟昌則說,18歲公民復決權,就像選舉有贏、有輸,要說用釋憲處理修憲門檻,才是真正不可能的任務,修憲已經有明文規定,大法官是不敢受理,就算受理也無法給予一個讓大家滿意的答案。

  他也提出,這次投票40萬人復決權被剝奪,這是可以提出大法官的修憲權,憲法增修條文說要在自由地區有選舉權才能投票,公投的年齡是規範在公投法,應該就是18歲,但是這次修憲復決權卻是20歲。18歲到20歲之間有超過40萬人,憲法權力公民團體應該替18歲到20歲的民眾,提出憲法法庭訴訟,這剝奪公民投票權力,大法官不能拒絕釋憲,也不能推托,應當有所作為。

  東海大學政治學系教授沈有忠表示,現在要提出大法官釋憲,會不會引發第二個對立,會被說是輸不起,在這個遊戲規則下輸的,又要用另外的遊戲規則解套,會被認為輸不起。

  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副秘書長林于聖說,針對這次投票結果中選會有三件事要檢討,宣傳文問題、確診問題,以及領投票問,這個修憲案是在立法院全數通過,但是很多人根本不知道,立法院通過的案子為什麼政府單位不能宣傳,這次宣傳行政部門缺席,是很大問題,希望以後可以解決。

  他也說,反對票有501萬票,世代衝突問題越來越嚴重,如果投票內容大家不是很反對,因為立法院朝野共同贊成,“那以後世代衝突是要去溝通”。

  鍾佳濱表示,2005年第7次修憲取消憲法本文規範的“國民大會”修憲權,改由增修條文第12條的公民復決程序決定之,而本次公民復決的結果顯示,現行修憲門檻讓後續修憲近乎不可能,導致憲法的“國民主權”原則無法落實,因此,增修條文第12條是否有違憲的可能?未來可由什麼機關發動聲請釋憲與聲請情境,以及18歲公民權還能透過那些途徑實現。

  鍾佳濱進一步提出釋憲之外的另一種可能,直接由立法院修法降低《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的選舉權與被選舉權年齡規定,至於該條文是否牴觸憲法,則由大法官釋憲判定。

  中選會綜合規劃處長高美莉表示,這次復決權沒有通過,因為修憲門檻真的太高了,總共有1066萬人參與投票,只是大家注意到修憲議題,為什麼沒有很熱,是因為沒有正、反方,正方是立法院,卻沒有反方,導致能見度沒有這麼高。

  司法院的意見則提到,憲法訴訟法施行後,尚未有此類的案件。故仍有待大法官未來於具體個案中做出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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