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指出,應該把出席委員降為5分之3,希望3分之2的同意即可,這還是很高的門檻,也不是說有一黨可能有過2分之1就可以處理,還是要多數決,但是我們只是預防不會因一黨少數杯葛,而無法修憲。
陳亭妃表示,至於第二個門檻在公民複決的部分,目前修憲版本是一定要有約965萬票的同意票才能通過修憲,可是蔡英文總統到目前為止,可能是史上得票最高總統,也才得到817萬,所以到965萬票這種高門檻,幾乎是不可能通過任何一個修憲案。這個部分是否應該先來討論。
她認為,修憲案在公民複決的部分應由5分之3的公民去投票(選舉人總票數),然後有2分之1同意票,那麼就可以完成修憲,這個門檻也是很高,也不可能因為少數就決定整個修憲案,這只是讓整個多數民意,不要因為過高門檻而被阻擋修憲的意向。
她表示,某些政黨不要只有說說而已,一直喊著要修憲,如果連門檻都不敢碰、連門檻都不敢提,那根本是假修憲,任何一個修憲在現在的雙高門檻狀態之下,要過都很難。
目前修憲程序是須經立法院立法委員4分之1提議,4分之3出席,及出席委員4分之3決議,提出憲法修正案,並於公告半年後,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複決,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之半數,即通過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