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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文燦人馬幫解套 綠通過吳怡農條款
http://www.CRNTT.tw   2020-12-23 17:23:53
綠委王定宇接受媒體採訪。(中評社 黃筱筠攝)
  中評社台北12月23日電(記者 黃筱筠)民進黨中執會23日通過修正“黨職人員選舉辦法”,即所謂的“吳怡農條款”。由於日前“正國會”中執委對相關條文有意見未達共識,今天由桃園市長鄭文燦人馬、民進黨立委、黨中執委黃世杰提出版本,並未涉及選舉人與被選舉人入黨條件修改,為吳怡農參選台北市主委解套。

  民進黨中執會23日通過修正“黨職人員選舉辦法”第九條第一項。修正條文為“除另有規定外,黨員加入本黨連續滿二年者,始具選舉權、被選舉權,但第一類黨職之黨主席選舉、第二類縣市及直屬特種黨部主任委員選舉,如有重大情事,經中央執行委員會同意者,不受入黨期限之限制。”

  民進黨海派立委兼任中常委王定宇在中執會後受訪表示,今天通過的版本,跟大家想的版本都不一樣,根據黨職被選舉權部分有熱烈討論,希望機制常態化,因此把提名黨職提名辦法第9條中,黨主席選舉經中執會同意不受入黨2年限制條款中,把市黨部主委選舉也納入。

  他表示,沒有針對入黨幾年的提案進行處理。用原來民進黨黨職人員選舉辦法第9條入黨年資擴大到黨部主委,第二案討論是否把台北市黨部主委納入,大家也都贊成。

  民進黨2日曾召開中執會,當時原擬鬆綁“黨職人員選舉辦法”地方黨部主委及黨主席被選舉人須入黨2年限制,由於台北市黨部主委仍懸缺,這條文被指為“吳怡農條款”,是為了拱新境界智庫副執行長吳怡農扛下台北市黨部主委。

  王定宇說,這就是一個特殊狀況,經過中執會同意適用,能談出這樣是不錯的方案,會中有中執委對於是否驟然放寬選舉人或是被選舉人入黨年限是否妥當有意見,因此這部份要之後再討論,黨職選舉辦法就是用原來黨主席選舉辦法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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