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7月21日電/大華網路報今日“是非集”專欄文章說,立委蘇震清和前立法院蘇嘉全遭國民黨召開記者會指控,依據解密的駐印尼代表處陳報外交部的電報指出,蘇嘉全和蘇震清曾利用國營事業赴印尼私下會晤該國高層,洽談新南向政策的外貿合作事宜,但卻刻意繞過外交系統參與,除可能涉及弊案外,還有損及台灣經貿談判籌碼之虞。但蘇嘉全否認2017年曾前往印尼,並將提告,外交部則對該件外流的電報“不證實其真偽”,讓整個事件看似猶如電影羅生門。
令人不解的是,稍早前蘇震清透過臉書播放影片提出澄清的說明中,強調其等赴印尼訪問過程都已公開,且為降低政治敏感而謝絕駐印尼代表處參與,乃至於認為國營事業人員隨行往返前後,經濟部事先同意和事後應了解所洽談的內容。換言之,蘇震清證實確曾有到印尼洽談關於新南向政策的相關事宜,也沒有否認時任立法院長的蘇嘉全亦曾前往。
甚至於,蘇震清還說駐印尼代表處的人員有來接送機,而且也說明是在蔡英文總統2016年5月20日就職前,就已經安排好在8月份前往印尼的行程。就此來看,問題可能是出在2016年而非2017年間發生的事情,所以蘇嘉全也緊抓著2017年他並未“出國”這點,強勢而高調地做出回應。
但以蘇震清的說法來論,就算不是2017年間發生的事情,但只要他曾經為了新南向政策,前往與印尼高層人士洽談過相關事宜,這就逾越了立法委員的職權。立法委員職權在於制定法律、認可行政部門提出的重大政策和監督政策的執行,但帶著國營事業人員到印尼去談經貿合作,這就屬於外交和經濟部門的執行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