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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委趙天麟。(中評社 張嘉文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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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委何欣純。(中評社 張嘉文攝) |
中評社台北12月13日電(記者 張嘉文)延燒多時的慶富獵雷艦弊案,國防部今天正式宣布,已函告慶富解除獵雷艦採購案契約,國防部也特別列舉出5大事證,證明獵雷艦案確實已達解約條件。民進黨立委趙天麟對此表示,接下來的善後,將以不把獵雷艦當廢鐵賣掉為最高指導原則,但最壞的是重新招標,原本損失變成呆帳,但不管如何都支持國防部決定。
民進黨立委趙天麟今在立法院受訪時表示,支持國防部決定,希望儘快啟動相關法律程序,相信接下來海巡署會有類似動作,希望在確保國防部跟銀行團相關權利後,希望讓國防部跟銀行團怎麼收拾善後進行討論,畢竟都是納稅人的錢。
趙天麟說,將會以不把獵雷艦當廢鐵賣掉為最高指導原則,看國內相關船公司能不能進行承接,最差的話也可變成備料,讓原本船隻妥善率增加,最壞的是重新招標,變成新案子,讓原本的損失列為呆帳,但不管如何都支持國防部決定。
另一綠委何欣純則說,海軍基於維護國家利益要解約,慶富可透過司法途徑來維護自身權益,一切就照司法程序走,我們堅持要維持住國家政府軍方利益為主。
國防部列舉的5項主要事證如下:第一、各銀行分別已向法院申請7件金額高達新台幣64億餘元之假扣押強制執行,慶富辦公大樓並已由高雄地方法院查封。第二、未支付主要協力廠商案款美金3600萬餘元,慶富自106年1月已停工迄今,嚴重影響後續戰鬥系統整合工作。第三、第三期預付款還款保證新台幣24億餘元遭國防部沒收後,迄今未補正。第一至三期預付款還款保證,迄今未依法令格式修訂,亦未辦理效期展延。第四、慶富涉嫌詐貸與違法增資,目前已由司法偵辦。第五、建造(細部)規範書未完成;國內造艦廠房應於106年5月完工,迄今仍未開始興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