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11月8日電/前立委邱毅影射高雄市長陳菊在凡那比風災當天泡湯,被控誹謗及違反選罷法,一審無罪,案經檢察官上訴,高雄高分院今天仍判無罪,其中誹謗無罪定讞,違反選罷法部分可上訴。
邱毅被控明知陳菊是2010年高雄縣市合併後第一屆高雄市長選舉候選人,利用凡那比颱風造成高雄淹水災情,散布陳菊當天下午沒進災變中心坐鎮指揮救災,卻去田寮一家溫泉會館泡湯不實情事,意圖使陳菊不當選。邱毅另在報紙刊登懸賞廣告,影射陳菊當天有到田寮一家溫泉會館泡湯,涉嫌違反選罷法及誹謗罪。
據中央社報道,高雄高分院上午宣判,合議庭認為一審判決認事用法妥適,應予維持,誹謗罪部分不得上訴,違反選舉罷免法部分,檢察官須合於法定要件才可上訴。
高雄高分院隨後發布新聞稿說明判決理由,合議庭指出,凡那比颱風來襲當天下午高雄市區不斷傳出嚴重災情,陳菊身為災害應變中心指揮官,卻未在災害應變中心指揮、協調救災工作,當天下午她在何處做何事,備受社會及輿論關切,邱毅對此提出質疑及評論,屬公共議題,屬可受公評事項。
高雄高分院合議庭認為,當天下午陳菊是否在田寮泡湯屬陳菊應向市民說明的問題,不能以邱毅未能掌握確切證據而認有虛捏事實誹謗故意。何況邱毅已盡力向多名證人查證後,才公開發表這項言論,查證義務程度已符法律要求;若認邱毅查證至此仍不得發表,毋寧過度限縮言論自由的保障,恐造成寒蟬效應。
合議庭表示,邱毅既經合理查證並無實質惡意,難認為構成誹謗或違反選罷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