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民黨提要把蘇嘉全送紀律委員會,蘇說人民自有公決。(中評社 黃筱筠攝) |
中評社台北7月14日電(記者 黃筱筠)針對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指控上午立法院長蘇嘉全未經朝野協商共識,違法以表決方式宣布將“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一期特別預算案”付委,將提案送交紀律委員會懲處。對此,蘇嘉全辦公室下午發布新聞稿表示,對於國民黨團的指控,蘇嘉全只能表達最沈重的遺憾,相信人民自有公決。
立法院秘書長林志嘉表示,上午院會處理“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一期特別預算案”交付財政委員會審查,均依相關議事例處理,符合相關議事規則,並無違法事宜。
林志嘉強調,連日來國民黨團在院會中未能遵守《立法委員行為法》第7條之相關規定,已透過國會直播呈現在國人面前,相關行為會議主席可以交付紀律委員會議處。
他說,蘇嘉全並未如此處理,而以最大的耐心,包容這些非理性的杯葛,同時希望在黨團協商中求得最大共識,讓議事和諧,但事與願違。蘇最後以符合完善的議事規範,將特別預算案經表決後付委。
林志嘉表示,對於國民黨團的指控,蘇嘉全只能表達最沈重的遺憾,相信人民自有公決。
林志嘉指出,1997年3月,副總統連戰兼任行政院長針對年度總預算案也未經報告,逕付表決後,直接付委。2000年11月,行政院長張俊雄也未就年度總預算案報告,而經表決後直接付委。2013年9月行政院長江宜樺也未進行報告,經朝野協商同意後將2014年度總預算案直接付委。
林志嘉說,上午10點蘇嘉全特別召集黨團協商,希望尋求朝野共識,化解連日的議事停擺,並積極說服民進黨團同意由時代力量及親民黨團所提建議,於17日讓林全上台報告並備質詢,但遺憾的是國民黨團並未同意該項建議。
林志嘉表示,由於黨團協商未能獲得共識,民進黨團依據立法院的議事先例,對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1期特別預算案”提議交財政委員會會同有關委員會審查,同時將行政院之書面報告送各委員參考。根據《預算法》第84條規定,特別預算之審議程序準用《預算法》關於總預算之規定。蘇嘉全是依據立法院處理2001年度總預算案付委案例,當時由國民黨黨團、新黨黨團、親民黨黨團、無黨籍聯盟共同提案,並經院會表決處理,未經報告直接交付委員會審查,處理過程並無疑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