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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金融管理學院教授李桐豪。(中評社 梁雅雯攝) |
中評社台北4月18日電(記者 梁雅雯)立法院經濟委員會17日召開“前瞻基礎建設特別條例草案”第4場公聽會,中信金融管理學院教授李桐豪在會中質疑計畫嚴謹性,並指出,重大工程應有經濟評估和配套措施;如果沒有達到效益,請問在座誰能負責。
“前瞻基礎建設特別條例草案”17日上午召開的第4場公聽會,由於,討論的是軌道建設部分,是佔前瞻計畫中最大部分預算,地方縣市首長出席爭取發言機會,希望該縣市重大工程也有機會排入前瞻計畫中。
對此,李桐豪指出,因為草案已送到立法院,他不認為沒被列入的縣市會因為公聽會上的發言而被列入,頂多只能透過一般預算來爭取,特別預算基本上是沒機會的。
李桐豪指出,計畫顯示,2021年和2023年會造成大量預算支出,他憂心,屆時工程品質很可能會出現狀況,甚至因為需要大量特定資源,很有可能需追加預算,更奇怪的是,到2025年後仍有高達1500億以上的預算需要進行,將造成其他正常預算被排擠。
此外,李桐豪更進一步就軌道分配狀況來分析,該計畫的特別預算幾乎都用於都市捷運和台鐵現代化,但台鐵現代化只是硬體建設,組織現代化和台鐵的改造都是需要的,還需就整體都市捷運績效評估,並對後續地方政府財政收支的長遠影響做出報告。
李桐豪認為,從地區分布來看,該計畫在中部是相對少的,這比例不對。都市區域發展和地方區域發展必須是全盤性的,如果只是架了軌道,就會出現許多地區的交通情況和現在一樣,出了車站就寸半難行,並非有軌道和車站就解決交通問題。
李桐豪語重心長指出:“針對草案計畫中,新興計畫佔七成,不清楚是否經過嚴謹流程評估,預估可帶動國內產值達7千億,也不知道是不是有浮誇之嫌,如果沒有達到效益,請問在座誰能負責”,雖然評估不一定從經濟面考量,但重大公共工程應有選擇方案和完整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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