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 印】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 
國民黨中央讓步黨代表參選資格 吳系勝
http://www.CRNTT.tw   2017-03-31 14:42:03
國民黨秘書長莫天虎。(中評社 倪鴻祥攝)
  中評社台北3月31日電(記者 倪鴻祥)中國國民黨預訂5月20日舉行黨主席暨第20屆黨代表選舉,其中黨代表參選資格連續數週來爭議不斷,秘書長莫天虎今天上午表示,各地方黨部今天公布的黨代表選舉公告,是以黨齡須滿1年為準。

  莫天虎上午率副秘書長兼組發會主委張雅屏上午10時在黨中央一樓大廳張貼黨主席、中央委員及中常委等3項黨職人員選舉公告;另外,黨代表選舉公告由各地方黨部負責對外公布,莫天虎說明黨代表參選資格問題。

  莫天虎表示,黨代表的選舉公告,有關黨代表參選的資格問題,會附註原先規定黨齡滿4個月,先依據3月8日中常會通過的決議,即黨齡滿1年為準,但因為有案子在法院訴訟中,因此等法院若作出不同的裁定,就依法院裁定為準,若法院認可3月8日中常會的決議,就仍然依1年的規定辦理。

  黨代表參選資格原規定為黨齡滿4個月即可參選,但“挺吳派”姚江臨、呂學樟等27位中常委3月8日在常會提案限制黨代表參選資格,將黨齡延長為須滿1年,5月20日第20屆黨代表選舉實施。

  當時黨中央質疑選選舉辦法早已公布在網路上,臨時更改有違憲法“信賴保護原則”及法律“不溯既往”原則;黨主席參選人、副主席郝龍斌也反對今年要實施;但“挺吳派”中常委認為3月31日才算正式公告,黨內限制參選資格天經地義;導致兩派在中常會纏鬥不休,遲遲無法確認3月8日的中常會會議紀錄。

  國民黨中興菁英發展協會理事長何溢誠等人反對這次實施限制參選資格,於3月15日向台北地方法院遞狀,聲請“撤銷決議之訴及申請假處分”之訴。黨中央說明,若法院裁定同意撤銷決議及假處分,就會依原規定黨齡滿4個月可參選黨代表,否則仍依中常會通過的決議以1年為準。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 


          
】 【打 印】 【評 論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