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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聯會主委辜嚴倬雲。(中評社資料照) |
中評社台北11月29日電/行政院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點名婦聯會為國民黨附隨組織,婦聯會因未依照規定向內政部提供財報,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昨以決議方式下通牒,指婦聯會經內政部催告仍拒絕提供財務報告,內政部應於三個月內予以處分,“撤免其職員、限期整理或解散”。
行政院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主委顧立雄今天上午接受台北之音節目主持人蔡詩萍專訪時也表示,婦聯會的部分在資料取得出現一定程度的困難,但委員會內討論將優先針對救國團進行調查,未來黨產會將進一步與內政部等相關單位索取資料並進行討論,黨產會在適當時機會跟婦聯會進行聯繫,做進一步討論。
婦聯會全稱為中華民國婦女聯合會,最早名為中華婦女反共抗俄聯合會,由蔣宋美齡於1950年4月17日時成立,幹部多為三軍將領夫人。現任主委為故海基會董事長辜振甫遺孀辜嚴倬雲。她也是北京大學首任校長嚴復之孫女。
台灣媒體報道,內政部自2006年提出政黨及政治團體財務申報要點,規範政黨及政治團體每年須申報財產。由於婦聯會前身為“中華婦女反共聯合會”,財務多是來自民間的勞軍捐,內政部認為社會大眾有權監督婦聯會的收支情形,曾去函8次請婦聯會提供歷年財務報告,但都未有回應。
內政部民政司長林清淇表示,內政部已於本月下旬再度發函婦聯會,若未改善,下一步擬撤換其負責人、婦聯會主委辜嚴倬雲,“目前在簽核當中”。
民進黨立委陳其邁昨日在立院內政委員會中指出,婦聯會長達十年未申報財產,以往是國民黨包庇,現換民進黨執政,就應依法嚴查,內政部除了去函外,應有實際作為;民進黨立委賴瑞隆也質疑,政府公權力顯然不彰;立委李俊俋則促內政部依法解散婦聯會。
林清淇表示,內政部今年七月以違反“人民團體法”規範,對婦聯會提出警告處分,但婦聯會向行政院提出訴願,案件目前審理中。
委員會最後通過陳其邁等立委所提決議,指婦聯會鉅額財產來自國家徵收之勞軍捐,卻迴避政府監督,遲未依“政黨及政治團體財務申報要點”申報財務,該會經內政部催告仍拒絕提供,要求內政部應於三個月內依人團法第五十八條規定予以處分,撤免其職員、限期整理或解散。
依照人團法第五十八條,人民團體違反法令、章程或妨害公益,屆期未改善或情節重大者,依法可撤免其職員、限期整理、廢止許可或解散。
林清淇表示,以往僅發函要求婦聯會改善,沒有明定改善期限,下一步將再發函婦聯會訂定改善期限,若未改善,將與法務單位開會,才會有進一步處分,依法,下個階段就是撤免其職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