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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三讀通過廢除特偵組。(中評社 黃筱筠攝) |
中評社台北11月18日電(記者 黃筱筠)立法院中午三讀通過《法院組織法刪除第63條之一》條文草案,特偵組將走入歷史。表決時國民黨立委雖然高喊“反對廢除特偵組”、“小英怕監督”等口號,但在民進黨人數優勢下,仍按照民進黨的意見通過三讀,廢除特偵組,年底正式生效。
三讀之後,民進黨立委尤美女發言表示,非常感謝特偵組走入歷史,過去是為了查緝黑金所成立的小組,但遺憾發生了馬王政爭,特偵組檢察總長黃世銘還把監聽內容跟馬英九總統報告,成為政治鬥爭的打手。
在表決此案時,前立法院長、國民黨不分區立委王金平並沒有到場參與表決。
民進黨立委李俊俋提案指出,現今檢調體系中唯有特偵組承辦案件以涉案人“身分”分類,為求檢調體系的精簡完備,應廢除特偵組以回歸偵查常態,因此提案“法院組織法刪除第63條之1條文草案”。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日前初審通過法院組織法第63條之1規定,將原條文最高法院檢察署設特別偵查組”修正為,高等法院以下各級法院及其分院檢察署為辦理重大貪瀆、經濟犯罪、嚴重危害社會秩序案件需要,得借調相關機關之專業人員協助偵查。
根據修正後的條文規定,高等法院以下各級法院及其分院檢察署檢察官執行職務時,得經台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檢察長或檢察總長之指定,執行該審級檢察官之職權,不受第62條限制。草案規定,自明年1月1日施行。
全案中午經過2次表決,民進黨團都以66票對23票勝出,全案完成三讀。
特偵組是在阿扁任內成立,於2007年4月2日成立,其建立理由為查緝國家元首、高階中央政府官員與軍事將領之貪瀆行為,以及國家重大經濟犯罪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