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0月26日電/昨日是聯合國第二十六屆大會通過第二七五八號決議,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在聯合國的合法席位四十五周年的紀念日。不知是事有湊巧還是故意為之,昨日台灣地區發生的兩個“事態”,也隱隱約約地與台灣地區的國家定位或在國際社會上的作用密切相關。由此看來,捍衛一個中國原則,維護國家主權、領土的完整、統一和安全的鬥爭,正未有窮期。
澳門新華澳報今天發表富權的文章說,昨日在台灣地區發生的兩個“事態”,其一是立法院通過了由蔡英文提名的五位司法院大法官”人選,而其中的司法院長人選許宗力,及“大法官”人選黃昭元、許志雄,日前在立法院接受全院委員會審查資格,談到國家認同與立場時,直接或間接表態不認同中華民國;其他幾位“大法官”被提名人也多被質疑“獨派”色彩濃厚,因而蔡英文提名這些“獨派”人士為“大法官”以至司法院長此舉,被普遍視為制定“台灣國”新憲法的起手式。
實際上,眾所周知,司法院旗下的“大法官會議”,其中一個職能是釋憲,而釋憲的其中一個最主要標的對象是國家定位,其所做出的釋憲文”也作為日後修憲以至“制憲”的“憲政理論”基礎。蔡英文把幾個台獨分子弄進司法院和“大法官會議”,其要為未來修憲的“去中化”,以至是制定“台灣共和國憲法,搭建“憲制基礎”的狼子野心,已經昭然若揭。雖然“大法官會議”是合議制,但由於經過蔡英文今次向司法院輸進“獨派”“血液”,使得懷有台獨理念的“大法官”佔了多數,說不好日後在釋憲的業務運作中,當遇到有關國家定位的釋憲聲請時,就公然以民進黨《台灣前途決議文》的論述,來解釋中華民國的定位,即台灣“事實上”已成為一個主權獨立的民主“國家”,“其主權領域僅及於台澎金馬與其附屬島嶼,以及符合國際法規定之領海與鄰接水域”;台灣“固然依目前憲法稱為中華民國,但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互不隸屬,既是歷史事實,也是現實狀態”;“任何有關獨立現狀的更動”都必須經由台灣全體住民以公民投票方式決定。這是典型的“一邊一國論”,將比蔡英文自己領銜研擬的“特殊兩國論”還要走得更遠。由此顯示,蔡英文已鐵下心來,拒絕承認“九二共識”及其“兩岸同屬一個中國”的核心內涵。因此,應該對蔡英文丟掉幻想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