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5月14日電/近日,中國消費者協會發布《2023年第一季度全國消協組織受理投訴情況分析——汽車投訴情況專題報告》,報告涉及新能源汽車多方面的問題,主要集中在技術與安全方面:刹車失靈、單方面“鎖電”,車輛配置與宣傳不符,以及售後充電樁安裝困難等。
汽車作為大宗消費品,約占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的1/10,不僅是人們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也是提振消費的重要驅動力之一。隨著新能源汽車愈加普及,其消費投訴也呈快速上升趨勢,並具有多樣化和複雜化的特點。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發布的數據顯示,2022年,平台接收新能源汽車投訴舉報1.6萬件,同比增長超六成。
新能源汽車投訴增多的一個主要原因在於產銷規模快速增長帶來的基數增大。據中國汽車工業協會的數據,2022年,我國新能源汽車產銷同比增長均超九成。今年1-3月,我國新能源乘用車零售銷量達131.3萬輛,同比增長近三成。新能源汽車的消費群體快速擴大,投訴量難免“水漲船高”。
從投訴原因來看,“老三樣”問題再次浮現:質量問題、虛假宣傳、合同糾紛。其中,質量問題尤其令人擔憂。如電池故障導致行駛中突然“趴窩”、充電時突發自燃、刹車失靈等問題都可能引發重大安全事故。同時,有的品牌為降低電池使用安全風險,在未告知消費者的情況下,單方面通過遠程技術手段對車輛電池進行“鎖電”限制,以系統升級之名限制電池容量和充放電功率,以致於充電速度下降、動力不足、續航縮短等問題頻現。在智能網聯化方面的技術突破上,“缺芯少魂”仍然困擾著我國汽車企業。特別是在自主可控開源開放的操作系統方面,我國與國外先進水平依然存在不小差距。
對新能源汽車銷售端的投訴也應引起重視。隨著汽車消費市場競爭日益激烈,部分車企在廣告宣傳方面誇大其詞、隱瞞性能等關鍵信息,誤導消費者。除了續航里程縮水,與實際續航里程嚴重不符外,還有配置“超前宣傳”,即所購車輛並無相關配置或者該配置尚未上線,以及個別銷售人員為提升業績,隨意承諾,事後又無法兌現引發糾紛。在銷售過程中必不可少的購車合同,則存在經營者單方面制定“霸王條款”、加價提車或延遲交車等方式侵害消費者權益等現象。此外,新能源汽車售後和配套服務的投訴也占了相當高的比例,特別是充電樁安裝難,已經成為阻礙新能源汽車推廣的重要因素之一。
應該看到,投訴不僅說明消費者優先的觀念未能落實,也使我們清楚地認識到,在我國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中,還存在關鍵核心技術被“卡脖子”、支撐能力有待提升、融合發展不夠等問題。
面對汽車產業特別是新能源汽車行業的全球化競爭,我國的自主品牌經過多年的合資合作學習,逐漸具備了正向設計、質量管控、供應鏈管控和效率管理的能力以及服務體系能力的建設,加上自主品牌開發周期短,對消費者需求的變化可以更為快速地反應,也形成了自主品牌車企一定的優勢。
得益於國家前瞻性布局和企業的集體精進,目前我國新能源汽車產業在全球已處於領跑陣營,智能化研發與應用也走在世界前列。2012年,我國全年生產新能源汽車約1.25萬輛。10年後,我國新能源汽車年產量已超700萬輛,穩居全球第一。新能源汽車產業一路磕磕絆絆,從小到大、從弱到強,儘管存在一些問題亟待解決,但依然是中國製造業披荊斬棘、一往無前的縮影。面對行業轉型升級和為經濟全面復甦提速促進消費的雙重要求,新能源汽車的高質量發展道阻且長,卻未來可期。
來源:人民網 作者:史雅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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