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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森號驅逐艦 |
中評社北京10月27日電/今日,中國國防部網站刊發軍事專家張軍社文章《“航行自由”不是破壞南海和平的借口》。文章指出,美軍艦機侵入中國南沙群島領海領空嚴重侵害中國主權,嚴重威脅中國南沙群島守島人員安全,是破壞地區和平穩定的冒險和挑釁行為。中國軍隊始終如一堅定維護國家主權和安全,一定會採取必要措施確保南沙群島守島人員的安全。希望美方恪守在主權爭議問題上不選邊站隊的承諾,停止在南海問題上的冒險和挑釁行為,客觀公正看待有關問題,尊重中國和相關國家和平解決南海爭端的努力,多為地區和平穩定發揮建設性作用。
全文如下:
2015年10月27日上午,美“拉森”號驅逐艦擅自進入我南沙駐守島礁鄰近海域航行,我海軍艦機依法對其侵權行為進行了監視、跟蹤和警告。在南海問題趨於平靜的情況下,美國蓄意在南海對中國進行挑釁,製造中美之間緊張氣氛的做法,令人進一步看清了美方的霸權、霸道以及在南海問題上言行不一的虛偽面目。
美軍自1979年以來長期在世界海洋實施的所謂“航行自由計畫”,其實質就是以美國的標準、依靠美國強大的海上力量挑戰其他國家在領海、專屬經濟區、群島水域、海峽等海域的主權和管轄權。其中,以行使所謂的“無害通過權”為名,出動艦艇強行進入他國12海里領海;以行使所謂的“航行和飛越自由權”為名,出動艦機強行進入他國專屬經濟區;以行使所謂的“公海自由、過境通行和無害通過權”為名,出動艦機強行進入他國視為內水的群島水域和海峽。
美國挑戰這些沿海國“領海”的主要理由是,這些國家要求實施“無害通過”的外國軍艦需要得到沿海國的事先同意或通報,或者是這些國家採用直線基線法劃定領海基線。美國認為這些主張是“過分的海洋主張”。然而,根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相關規定,沿海國可在其領海內採取必要的步驟,以防止外國軍艦在其領海“非無害通過”,外國軍艦應遵守沿海國制定的關於“無害通過”的法律和規章。正是根據《公約》相關規定,包括中國在內的部分國家要求外國軍艦進入領海須事先得到批准或通報。至於領海基線的劃定,採用直線基線法符合《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的規定,是3種確定領海基線的方法之一。很顯然,美國軍艦未經同意進入他國領海的作法是違反國際法的。
根據美國國防部發布的“航行自由”年度報告,僅2000-2011財政年間,美軍艦機就針對32個國家和地區進行了100餘次類似的“航行自由軍事宣示行動”。這些受到美國軍艦和飛機挑戰的國家和地區,或由於軍事力量薄弱而無法發現和抗衡美軍艦機,或由於需要美國的支援和援助,難以對美國的這種挑釁做出強有力的反應。即使日本和菲律賓這樣的盟國,也難免美軍艦機入侵其領海甚至內水,而日本和菲律賓為了拉美國撐腰打氣,也只能對美國的霸道行為忍氣吞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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